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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行动
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2-05-29 00:00:00.0信息来源:青岛市疾病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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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行动

 

根据卫生部《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行动方案》要求,为做好我市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

通过建立长期开放的志愿者活动平台和志愿者活动机制,最大程度地发动社会各界结核病防治宣传力量,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结核病防治知识的传播,形成国家级百名、省级千名、市和县级万名志愿者的“百千万”阶梯,由点及面形成传播链,从而提高公众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知晓水平,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结核病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领导

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行动由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主办,腾讯网、新浪微博、人人网、百度基金会、比尔及梅琳达盖茨基金会协办。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行动的组织领导,各级结核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我省的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行动同时纳入“健康山东志愿者在行动”及2012年度“健康山东”公众健康大使评选活动,参加行动的组织和个人可同时参与“健康山东”相关活动。

三、活动时间

20123-20133月。

四、活动内容和方式

1.发动和招募志愿者。各级结防机构通过媒体报道、张贴海报、网页发布活动信息、举办新闻发布会和大型活动等多样化的方式对活动进行宣传,广泛招募志愿者,并填写《志愿者登记及活动记录表》(见附件2,也可从活动官方网站http://gongyi.qq.com/zt2012/jhb/下载)。每县(市、区)至少招募100名志愿者参加传播行动。

2.组织开展活动及技术支持。各级结防机构负责本级志愿者的培训,向志愿者提供必要传播材料,并在志愿者自主开展传播活动之外,有计划地组织本级志愿者开展传播活动。

3.开展逐级推选。市、县(区、市)结防机构可组织本级“结核病防治志愿宣传员”的推选,原则上每个县(市、区)向市级推荐5名优秀志愿者宣传员,每个市向省级推荐10名优秀志愿者宣传员,由省向国家级推荐40名优秀志愿者宣传员。

4.提交参评材料。 2012年11月10前,各市结防机构按照《志愿者登记及活动记录表》(附件3)条目收集、整理、汇总本市志愿者材料,以电子版形式向省结核病防治中心提交。

个人志愿者

1.注册。满足要求的社会个人在活动官方网站(http://gongyi.qq.com/zt2012/jhb/完成注册程序获得参加资格。

2.开展传播活动。自主设计并开展针对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的传播活动。

3.参加评选。20121130前,志愿者在国家官方网站(http://gongyi.qq.com/zt2012/jhb/)提交材料,参加全国结核病防治志愿宣传员评选。

五、志愿者要求及评选条件

志愿者基本条件

1.在中国境内长期居住,遵守中国法律法规的各界人士,自愿开展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宣传工作;

2.能够正确理解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

3.能够对自己的认知和行为负责;

4.母语为非汉语的志愿者应能够正确阅读、理解中文。

志愿者工作要求

1.志愿者在活动期间开展的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传播活动次数、形式、时间、地点、对象不限。

2.完成的传播活动应至少包含1条核心信息内容,传播活动至少覆盖5人,在传播活动中正确使用“健康山东”标识(可在山东省卫生厅网站主页“防病与健康”网页资料下载区下载)。

3.鼓励面向流动人口、学生、老年人群、少数民族等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地开展传播活动。

4.鼓励使用有创意、有趣味的传播形式开展活动。

5.以多样化的形式和载体(如文字、图片、影音、博客、微博、网络论坛、社交媒体活动等均可)对开展的传播活动进行完整记录。

评选条件

1.参加评选的志愿者须以电子版形式提交其活动记录和《志愿者登记及活动记录表》。

2.《志愿者登记及活动记录表》的填写应真实、完整、清晰,活动记录准确表明活动开展的时间、地点、对象、形式和具体开展过程。

3.各级结核病防治志愿宣传员评选的主要指标包括:开展传播活动的次数、覆盖人群规模、活动形式多样化程度、活动/材料新颖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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