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中旬,市疾控中心《2009年-2011年事业发展规划》经中心第二届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讨论通过。
《规划》是按照卫生部《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基本职能》和《青岛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中对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发展的要求,在对国内同类城市疾病控制机构充分调查,和对我市疾控事业现状进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经过中心领导、专家、中层干部和职工代表的共同努力,广泛征求意见,不断的修改完善而出台的。《规划》的制定,集中了市疾控中心全体职工的智慧,体现了中心全体职工的意志,明确了职能定位、发展规模、发展方向,对我市疾病预防控制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市疾控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