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中心工作
山东省乙型病毒性肝炎监测方案在我市顺利实施
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08-11-05 00:00:00.0      信息来源:青岛市疾病控制中心
分享到: 微信朋友圈 新浪微博 保护色:
字体:
        病毒性肝炎是我省重点控制的传染病,多年来发病率一直居法定传染病之首。我省病毒性肝炎以乙型肝炎为主,占全部病毒性肝炎报告病例的85%以上。2006年全省乙肝血清学调查表明,我省人群乙肝表面抗原(HBsAg)携带率较既往有所下降,15岁以下儿童HBsAg携带率由1992年的8%下降到2006年的1.32%,控制效果非常显著。但分析近年法定疫情报告数据发现,我省乙肝报告发病率反而呈缓慢上升趋势。2005年我省国家乙肝监测试点县(市、区)的调查也显示,各级医疗机构乙肝实验室检测指标、检测试剂和方法均差异较大,医务人员对乙肝病例报告标准的掌握也不一致,提示乙肝法定传染病报告数据的准确性需进一步提高。
        疾病监测是科学防治的基础。2006年中国疾控中心在8个省(市)18个县(市、区)开展了乙肝监测试点工作,其中包括我省济南市市中区和济阳县;2007年中央财政又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包括我省在内的部分省开展乙肝监测工作。2008年4月,中国疾控中心对原监测试点方案进行了修改,下发了《全国乙型病毒性肝炎监测实施方案》。根据山东省统一安排,我市从7月份开始实施乙肝监测项目。
监测方案要求,对所有乙肝监测病例填写报告卡;对所有乙肝监测病例采集血标本,在市级实验室进行实验室检测;对报告的急性乙肝病例开展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对实验室检测后明确诊断为急性乙肝的病例于发病后6~8月随访1次;对实验室检测后的乙肝病例进行最终诊断;每半年对监测区内的乙肝肝硬化和乙肝病毒相关原发性肝癌病例开展病例主动搜索;定期对监测系统资料进行评估。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可以了解我省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流行情况,为乙型病毒性肝炎科学防治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