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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参加市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日集中活动
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08-11-05 00:00:00.0      信息来源:青岛市疾病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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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已于2007年11月1日正式施行,为进一步加大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宣传工作力度,提高社会应对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危机的能力,强化全社会的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11月1日,中心组织人员参加了市政府应急办、市法制办联合组织开展的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日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由中心办公室牵头组织传染病防治科、结核病防治科、计划免疫科、性病艾滋病防治科共6人参加,在市“五四”广场设立咨询宣传台一处,向群众宣传秋冬季多发传染病的预防知识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知识,活动中共发放传染病防治手册100余册,流脑、甲肝、乙肝、流感等疫苗接种宣传单500余份,结核病、艾滋病预防控制宣传单近千份,并提供咨询几十人次,极大的提高了人民群众防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预防秋冬季传染病的知识和能力。
        中心副主任薄涛同志陪同市卫生局魏仁敏副局长和应急办于飞主任一同参加了宣传活动并现场给予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