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2025年山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该项考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针对通过师承、家传等非学历教育方式学习中医的人员实施的医师资格考核,通过考核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
【执业要求】
经考核取得中医医师资格的中医(专长)医师按照考核内容进行执业注册后,可以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但是中医(专长)医师与普通中医医师不同,一是中医(专长)医师有严格的技术方法和治疗病症的限制,在中医(专长)医师资格及执业证书上,有明确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治疗病症范围”的栏目,医师只能在相应的技术方法和治疗病症范围内从事医疗活动。二是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并非“全国通用”,《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中医(专长)医师在其考核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内执业。中医(专长)医师跨省执业的,须经拟执业所在地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同意并注册”。三是针对中医(专长)医师所在机构应按照要求进行公示,《山东省中医药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中医(专长)医师所在医疗机构应当在诊疗场所明显位置公示该医师的执业范围以及可以采用的治疗方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中医(专长)医师所在医疗机构未在诊疗场所明显位置公示该医师的执业范围以及可以采用的治疗方法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风险提醒】
虽然国家对中医药从业人员的准入拓宽了渠道,向真正具有中医药技术专长的人员提供了“转正”渠道,但是部分“转正”后的中医(专长)医师却有意无意地偷偷越界,部分诊所、患者却对其中的“奥妙”无法辨别,导致少数中医(专长)医师更加有恃无恐。这就需要卫生监督执法及时跟进,加强事后监管,坚持“普法+执法”双管齐下为中医(专长)医师立好规矩、划定红线,让中医(专长)医师依法依规施展专长。同时,监督员提醒广大患者一定要擦亮眼睛,选择正规的医疗机构就诊,主动查看医师公示信息了解医师资质情况,切忌病急乱投医,耽误治疗。
【典型案例】
2023年7月7日,某市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对某区一诊所进行监督检查,执法人员现场调取了该诊所开具的部分中药处方笺,其中两张中药处方笺在诊断栏分别写了“腰腿疼”和“外用”,医师签字均为“徐”。经调查上述处方为该诊所中医(专长)医师徐某某开具。而医师徐某某的《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和《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证书》标明其能够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为内服中药、具体治疗病症范围为头痛病,执法人员遂对徐某某超出注册的执业范围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进行立案。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给予徐某某暂停执业活动六个月,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