碘缺乏病是由于自然环境碘缺乏造成机体碘营养不良,导致的一组疾病和危害的总称。它包括地方性甲状腺肿、地方性克汀病、地方性亚临床克汀病,以及碘缺乏导致的流产、早产、死产、先天畸形等。
 
地方性甲状腺肿俗称“粗脖子”、“大脖子”,中医成为“瘿”,是以缺碘为主的代偿性甲状腺肿。大部分地方性甲状腺肿患者起病缓慢,除了颈部逐渐变粗以外,一般无明显症状。但是当甲状腺肿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可压迫咽喉、气管、食管、喉返神经等,导致呼吸困难、吞咽困难和声音嘶哑等症状。碘缺乏越严重,地方性甲状腺肿发病率越高。当缺碘至一定程度时,就会导致亚临床克汀病、克汀病的发生,严重影响儿童智力发育和体格发育。碘缺乏严重损害胎儿的大脑和神经系统发育。妊娠期妇女碘缺乏可以导致胎儿大脑发育落后、智力低下、反应迟钝;严重者导致克汀病,表现为呆、小、聋、哑、瘫等症状。此外,妊娠期缺碘导致的甲状腺激素合成不足还可以引起妊娠妇女早产、流产及死胎发生率增加,也可以引起妊娠妇女高血压、胎盘早剥等严重妊娠期并发症的发生率相应增加。
 
一般人群补碘——我国大部分地区为碘缺乏病地区,每天从饮水中获得的碘量约为10ug;一般人群每天从食物中摄入的碘量约为25-50ug;如果不特殊增加富碘食物,则一般人群每天食物中和饮水中获得的碘不能满足人体需求。按照我国《食用盐碘含量》标准,如果食盐强化碘量水平为25mg/kg,每天摄入5g食盐,烹调损失率按照WHO等国际组织推荐的20%计算,每天从加碘食盐中可摄入碘100ug,加上饮水和食物中摄入的碘,则可达到一般人群碘推荐摄入量120ug/天,因此除了居住在水源性高碘地区的居民不食用加碘食盐以外,其他居民都应该食用加碘食盐。
 
特需人群补碘——从母亲怀孕到子代出生后至三周岁以内,是子代脑发育的关键时期,如果此时发生碘营养不良,会增加大脑发育迟缓的风险。儿童青少年各器官生长发育快,基础代谢增强,碘消耗较多。因此,妊娠妇女、哺乳妇女、婴幼儿等人群是碘的特需人群,儿童青少年是碘缺乏病防治的重点人群,在日常生活中这部分人群尤应注意充分补碘。妊娠妇女孕期碘的推荐摄入量从非孕期的120ug/天增加到230ug/天,哺乳期妇女对碘的推荐摄入量增加一倍,达到240ug/天。婴幼儿时期是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需要更多的甲状腺激素促进体格生长及神经系统发育。母乳喂养的婴幼儿,当母亲碘摄入充足时,能满足0-6月龄婴儿的需要;7-12月龄婴儿可以从辅食中获得部分碘。婴幼儿的辅食中应含有含碘丰富的海产品。非母乳喂养的婴幼儿饮食主要是乳制品。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在婴幼儿奶粉中必须加碘,加碘量为每100kJ加碘2.5-14.0ug,或每200kcal加碘10.5-58.6ug。儿童和青少年处于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由于快速增长,对碘的需要量增加。因此,儿童和青少年时期应食用加碘食盐。
 
碘缺乏病的病因清楚,是由于碘缺乏造成的,预防是最重要的措施。补碘最基本、最主要的方法是食用加碘食盐。对于一般人群,只要能够吃到合格碘盐,就能够保证碘营养,不需要再吃任何含碘保健品和碘强化食品。妊娠妇女和哺乳妇女应选择妊娠妇女加碘食盐或碘含量较高的加碘食盐。
 
选择妊娠妇女加碘食盐或碘含量较高的加碘食盐。因为加碘食盐中的碘化物在潮湿、高温和酸性环境下容易发生化学反应转变 为分子碘挥发损失,所以在购买、保存和使用加碘食盐时应该注意下面一些问题: 首先,请购买小包装和印有指定标识的加碘食盐,一次购买的加碘食盐不宜过多, 存放时间不宜太长;第二,存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炉火的地方,最好避光保存; 三,为减少碘损失,菜品出锅时放盐。
 
(资料来源于《中国居民补碘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