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法律意识,有效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近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召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培训会议,全市职业卫生监督员和用人单位管理人员共100余人参加。
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陈鹏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用人单位要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对照本次培训内容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按照普法在前、培训在先的工作思路,在开展执法检查前要做好普法送法服务,督促指导企业做好问题整改。对经培训指导后仍不落实法律要求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会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执法骨干还作为“健康专员”,结合今年监督检查工作重点,针对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重点讲解了用人单位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职业病危害告知、职业健康监护等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