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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性中暑治疗原则
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02-26 00:00:00.0      信息来源:青岛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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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暑先兆:立即脱离高温环境,到通风阴凉处休息、平卧。予含盐清凉饮料及对症处理,并密切观察。(中暑先兆不属于中暑诊断范畴)
2. 热痉挛:纠正水与电解质紊乱及对症治疗。
3. 热衰竭:予物理降温和(或)药物降温,并注意监测体温,纠正水电解质紊乱,扩充血容量、防止休克。
4. 热射病:快速降温,持续监测体温,保护重要脏器功能,呼吸循环支持,改善微循环,纠正凝血功能紊乱。对出现肝肾功能衰竭、横纹肌溶解者,早期予以血液净化治疗。热射病治疗的首要措施是快速降温,病死率与体温过高及持续时间密切相关。如果降温延迟,死亡率明显增加。当患者脱离高温环境后立即开始降温,并持续监测体温。降温目标:使核心体温在10min~40min内迅速降至39℃以下,2h降至38.5℃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