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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性激光所致眼(角膜、晶状体、视网膜) 损伤
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10-26 00:00:00.0信息来源:青岛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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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原则:有明确接触较大剂量激光职业史,以眼(角膜、晶状体、视网膜)损伤为主要临床表现,参考工作场所辐射强度的测量和调查资料,综合分析,排除其他原因所引起的类似眼部疾病,方可诊断:
1.     激光职业接触史:工作中因事故或意外接触激光(直射、反射或散射入眼),且激光波长和接触时间相应的照射量或辐照度超过GBZ 2.2 规定的眼直视激光束的职业接触限值,或有激光所致眼损伤的职业流行病学资料支持。
2.     角膜损伤:眼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诊断为角膜损伤:
 a)眼部出现明显的异物感、灼热感,并出现剧痛、畏光流泪、眼睑痉挛等眼部刺激症状。裂隙灯显微镜下观察见角膜上皮脱落,呈细点状染色或有相互融合的片状染色。
 b)眼部角膜实质层出现不同程度的点状或片状凝固性混浊,可伴有角膜变性坏死、溃疡凹陷,甚至穿孔。裂隙灯显微镜下观察可见边界清楚的点状或圆盘状白色凝固斑,可伴有点状或片状荧光染色;严重者可见界限清楚的白色圆柱形贯穿凹陷,从上皮到内皮甚至全层发生混浊。
3.     晶状体损伤(白内障):晶状体周边部或前、后囊下皮质或(和)核出现灰白色或黄白色点状或线状、片状、条状、楔状网状、环状、花瓣状、盘状等混浊,可伴有空泡。视力可减退。
4.     视网膜损伤:眼部出现不同程度视力下降,或眼前黑影,或视物变形,或出现暗点等症状。检查见视网膜黄斑区中心凹反射较暗或消失,视网膜后极部可见不同程度的出血、水肿及渗出,可出现裂孔及脱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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