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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化氢中毒防范措施
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07-13 00:00:00.0      信息来源:青岛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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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化氢中毒防范措施
接触岗位
如工业废水池清洗、采矿、石油开采、提炼、皮革鞣制、橡胶合成、煤气制取、人造纤维、造纸、染料、制糖、食品加工以及清理垃圾、阴沟、粪池、菜窖、鱼舱等作业。
防范措施
1、对本单位工作场所硫化氢分布及可能泄漏或逸出情况进行充分辨识分析,确定本单位硫化氢重点防护区域及重点防护作业环节。
2、对产生硫化氢的生产过程和设备,其含硫化氢的酸性水、酸性气排放、含硫化氢酸性水切水设施等,应设计为密闭系统,酸性水、酸性气应有统一处理设施。含硫污水应密闭送入污水汽提装置处理,禁止排入其他污水系统或就地排放
3、在可能发生硫化氢泄漏或逸散的室内工作场所作业,应开启通风设施。实验室内产生或释放硫化氢的实验分析过程应在通风橱中进行,操作过程中实验人员不能将头伸入通风橱中。
4、可能接触硫化氢的作业,作业人员应佩戴适用的防毒面具,在产生硫化氢源的上风侧操作。
5、在可能有硫化氢泄漏的工作场所应设置固定式硫化氢检测报警仪,显示报警盘应设置在控制室,现场硫化氢检测探头的数量和位置按照有关规范布置。固定式硫化氢检测报警仪表低位报警点应设置在10 mg/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