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密切接触者,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
二、及时准确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判定密接的密接。
三、将高风险区外溢人员“7天集中隔离”调整为“7天居家隔离”。
四、将风险区由“高、中、低”三类调整为“高、低”两类,高风险区一般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高风险区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五、对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由“7天集中隔离或7天居家隔离”调整为“5天居家健康监测”。
六、没有发生疫情的地区不得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一般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纠正“一天两检”、“一天三检”等不科学做法。
七、取消入境航班熔断机制,并将登机前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调整为登机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八、对于入境重要商务人员、体育团组等,“点对点”转运至免隔离闭环管理区(“闭环泡泡”)。
九、明确入境人员阳性判定标准为核酸检测Ct值<35。
十、对入境人员,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点完成隔离后,目的地不得重复隔离。
十一、加强医疗资源建设。制定分级分类诊疗方案,做好医务人员全员培训,做好住院床位和重症床位准备。
十二、加快推进疫苗接种,加快提高疫苗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特别是老年人群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
十三、做好新冠肺炎治疗相关药物供应储备,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尤其是重症高风险和老年患者治疗需求。
十四、强化重点机构、重点人群保护。摸清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患者、孕产妇、血液透析患者等群体底数。优化对养老院、精神专科医院、福利院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的管理。
十五、减少疫情规模和处置时间。面向跨省流动人员开展“落地检”,避免战线扩大、时间延长,决不能等待观望、各行其是。
十六、加大“一刀切”、层层加码问题整治力度。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切实起到震慑作用。
十七、加强封控隔离人员服务保障。做好重要民生商品储备,掌握空巢独居老年人、困境儿童、孕产妇、基础病患者等重点人员情况。
十八、优化校园疫情防控措施。提升学校疫情应急处置能力,支持学校以快制快处置疫情。
十九、落实企业和工业园区防控措施,不得擅自要求事关产业链全局和涉及民生保供的重点企业停工停产。
二十、分类有序做好滞留人员疏解。对不在高风险区的外地人员,评估风险后允许其离开,避免发生滞留,目的地不得拒绝接受滞留人员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