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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校园招聘考核考察体检方案
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03-15 00:00:00.0      信息来源:青岛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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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2023年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简章》等文件规定,现将考核考察体检方案制定如下:  
一、考核
(一)考核范围
根据2023年校园招聘网上预报名及现场报名人数,结合中心工作岗位实际情况进行了初选,初选通过人员发放考核通知。最终确定的通过初选人数达不到1:3的招聘比例,按照比例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二)方式方法
 考核工作具体由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备案的考核方案组织实施,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笔试方式。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分别占60%和4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要素。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现场公布,考试总成绩当天在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cdcqd.cn)公布。
(三)考核程序
1.公布考核岗位及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名单。
2.资格审查:对通过初选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有关资料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后,按1:3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四)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专业技能测试和笔试将分批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在规定时间内将学校或学院出具的本人在校综合表现情况证明材料(要求学校或学院盖章,密封)等考察材料报送至招聘单位,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体检和考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32-85648369。
  监督电话:0532-85645257。
 
 
 
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