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常见问题解答(下)
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10-18 00:00:00.0      信息来源:青岛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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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首次抗精神病药治疗时间”应如何界定?如果患者第一次就诊,就直接收住院了,这个首次治疗时间要不要填写?

 

答:肯定要填写。

 

表格中“首次抗精神病药治疗时间”虽然列在门诊,实际上是要反映患者首次抗精神病药物使用的时间。确实有些患者第一次治疗就是直接住院,是在病区第一次用药。所以,不管是在门诊还是在住院病房的第一次抗精神病药物使用的时间都是“首次抗精神病药治疗时间”。

 

8. 基层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对患者进行诊断并建档立卡了,这能被上级医院认同吗?

 

答:如果这是现场建档立卡,就填写现场诊断的时间。“确诊医院”填写做出现场诊断的精神科执业医师所在医疗机构。凡给出精神障碍诊断,一定须是精神科执业医生作出的,不管在什么场合作出都可以。

 

9.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共列了11项症状,其中有几项就可以算精神症状明显?

 

答:《规范》对此没有一个严格的限定。一般这么理解,如果患者有多项症状,就说明症状比较明显,如仅1-2项,可能症状不太明显。

 

但实际上,即使只有一项严重症状,也会导致严重后果,如杀人放火。所以不能单纯以数量多少判断,还是要有专业判断,需要综合的判断。可以结合症状的数量和影响程度(严重程度)两者来判断,即症状数量多、或者影响程度大,为精神症状明显;症状数量相对少或者影响程度小,则为精神症状不明显。

 

10. 基层医生不是专科医生,可否在“两周随访”时直接调药?

 

答:如果承担服务的医务人员是临床执业医师,具有处方权,依据《规范》是可以进行一定药量的调整。

 

按照《规范》要求,基层医生应该得到上级精神卫生专科医疗机构的指导,可以在上级精神卫生专科医生指导下调药。但从另一方面看,基层医生只要是临床执业医师就可以调药,只是没有诊断权。

 

11. 基层医生能否直接把调药情况写在随访表上,这违法吗?

 

答:要求写在随访表上,这不存在违法的问题,是必须这样做。

 

基层医生本人如果经过一个很好的培训,掌握了相当的知识,在上级医生考核以后,给他规定一个调药的权限范围,在权限范围内做适当调整没问题。但如果开错药了,出了问题,基层医生还是要自己负责。

 

12. 对于病情不太稳定的患者,基层医生是否可以联系上级专科医师进行药物调整?

 

答:可以的,也是应该的。

 

首先应排除病情波动或药物疗效不佳,还是伴有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症状出现了变化等,应分别采取在规定剂量范围内调整现用药物剂量,并查找原因进行对症治疗。

 

《规范》要求,相关基层医务人员应该接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培训与考核。对基层人员重点进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临床诊疗技术指导等,培训他们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比如药物剂量的范围,大致在什么情况下基层医生可以掌握调整药物剂量等,在此基础上可进行一定程度授权。

 

所以,基层医生联系上级精神卫生专科医师进行药物调整,可以归纳为三种方式:现场指导、远程指导(如电话、微信、视频等)和一定程度授权。

 

13. 如果患者不稳定,一直建议转诊,但他总是不去上级精神卫生专科机构就诊,是不是我们每次随访都要填写“建议转诊”并打钩?

 

答:是的。

 

只要不稳定,一定要建议转诊,因为超出你的能力和服务范围,这样才符合《规范》。只要是介绍去上级精神卫生专科机构门诊就叫“转诊”。

(来源:“基本公卫服务之家”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