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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食用贝类(一)
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11-23 00:00:00.0      信息来源:青岛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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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到我们沿海居民爱吃的贝类,名单里必有蛤蜊,海虹,牡蛎,扇贝,蚶,蛏子,带子等。
鲜美的贝类在食用时,一定要注意安全食用。贝类为滤食性生物,贝类本身不产生毒素及病毒,但在滤食水中饵料时,容易在体内富集有害物质,例如甲肝病毒,甲型肝炎病毒在贝类体内不能繁殖引起贝类自身患病,但可在贝类体内高浓度富集并可存活 15 天以上。消费者用沸水加热贝类 5 分钟,甲型肝炎病毒即可失去活性;如果生食或食用未煮熟的受到甲型肝炎病毒污染的贝类,就会增加感染该病毒的风险。另外在赤潮期贝类如果其摄食了有毒藻类或与有毒藻类共生,则可能会在体内蓄积毒素,形成贝类毒素。贝类毒素无色无味,在贝类体内呈自由或结合状态,主要贮存在贝类的消化器官中;其对贝类无害,但如果染毒的贝类被人食用后,贝类毒素会在人体内迅速释放而导致人中毒。
所有贝类毒素引发的中毒,不同贝类对贝类毒素的蓄积、代谢和排除能力存在很大差别,贝体内毒素含量存在明显的地域性和季节性差异,尤其是当有毒“赤潮”发生时,贝类体内更易蓄积毒素。最近几年的高危贝类主要是贻贝(又叫海虹、淡菜等),其次是牡蛎、扇贝、蛤蜊等滤食贝类。目前均无特效治疗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