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产妇管理常见问题解答(上)
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09-19 00:00:00.0      信息来源:青岛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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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孕产妇健康管理的服务对象是指哪些人?

答:辖区内常住孕产妇。记住两个重点词“半年以上”、“产后42天”。

即:在辖区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和非户籍孕产妇;孕产妇是指从怀孕开始到产后42天这时期的妇女。

2. 孕早期健康管理的服务对象是指哪些人?

答:是指怀孕13周前的妇女

即:怀孕12+6天(12+6)前的妇女。

3. 对孕早期妇女健康评估内容包括哪些?

答:①询问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等;

    ②观察体态、精神等;

    ③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

    ④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

有条件的地区建议进行血糖、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

4. 孕早期保健指导内容包括哪些?

答:①开展孕早期生活方式、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

    ②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

    ③告知和督促孕妇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

5. 对孕中期妇女健康状况评估内容包括哪些?

答:①进行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

    ②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

    ③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高危重点孕妇。

6. 孕晚期保健指导内容包括哪些?

答:①孕产妇自我监护方法;

    ②促进自然分娩;

    ③母乳喂养;

    ④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防治。

7. 产后访视的时间?

答:产妇出院后1周内。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收到分娩医院转来的产妇分娩信息后,应于产妇出院后1周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

(来源:“齐鲁基本公共卫生”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