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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性急性减压病
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06-14 00:00:00.0      信息来源:青岛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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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性急性减压病
减压病是由于高压环境作业后减压不当,体内原已溶解的气体超过了过饱和界限,在血管内外及组织中形成气泡所致的全身性疾病。在减压过程中或在减压后短时间内发生者为急性减压病;缓慢演变的缺血性骨或骨关节损害为减压性骨坏死,主要病变发生于股骨、肱骨和胫骨及其骨关节。 有潜水作业、沉箱作业,特殊的高空飞行史,且未遵守减压规定,并出现氮气泡压迫或血管栓塞症状和体征者,均应考虑为减压病。
我国将急性减压病分为轻、中、重三级:
1.轻度:表现为皮肤症状,如瘙痒,丘疹,大理石样斑纹,皮下出血,浮肿等。
2.中度:主要发生于四肢大关节及其附近的肌肉关节痛。
3.重度:凡出现神经系统、循环系统、呼吸系统和消化系统障碍之一者。
预防减压病可从以下几点入手:
1.严格遵守减压规则。
2.对潜水员、沉箱作业工作人员,特殊的高空飞行员等从业者,进行医学防治知识教育,使其知晓减压病的发病原因及预防方法。
3.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建立合理生活制度。工作前应充分休息,防止过度疲劳;不饮酒和少饮水;工作时应预防受寒和受潮;工作后应立即脱下潮湿的工作服,饮热茶,洗热水浴,在温暖的室内休息半小时以上,以促进血液循环,使体内多余的氮加速排出。
4.保证高热量、高蛋白、中等脂肪饮食,并适当增加各种维生素。维生素E具有一定的预防或减轻实验性减压病的作用。
5.潜水员、沉箱作业工作人员,特殊的高空飞行员等从业者应定期体检。骨关节尤其四肢大关节每年应进行X线摄片,一直到停止高气压作业后4年为止。凡患有听觉器官、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神经系统以及皮肤疾病,均不宜从事高压环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