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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2021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考察、体检等事宜的通知
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12-23 00:00:00.0      信息来源:青岛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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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考生:
根据《2021年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要求,现将考察、体检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范围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具体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考察
考察分为政审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两项内容,均须考生本人分别开具。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
(一)政审证明开具:
1.2021年应届毕业生请提供由学校或学院出具的本人在校综合表现情况证明材料(附件2),材料要求注明出具该材料部门的办公电话和经办人,加盖党组织公章,密封;
2.已就业人员由招聘单位与考生本人联系考察。
 (二)无犯罪证明开具要求:所有考生均由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三)每名考生均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证明验证材料。
上述材料在2021年12月30日前交至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如需邮寄(邮寄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175号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政工科,刘老师收,联系电话85648369);其他情况,请咨询招聘单位。
三、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24日(周五)上午8:00
集合地点:青岛市市立医院西院区(朝城路2号)A楼三楼查体中心
(三)注意事项
1.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体检筛查表参加体检。
2.须空腹,12月23日晚上不要饮酒,晚上10点至12月24日体检结束前禁食、禁水。
3.体检费用390元(现金),由考生本人承担。
4.到达集合地点后先进行签到、抽签、照相,然后进行体检。
5.逾期未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职位空缺将根据简章要求进行替补体检,具体替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进入体检单位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省外人员、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省内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检过程中请大家保持一定距离,全程须佩戴口罩(五官科除外),有体温升高者,请自动提出申请,停止本次体检。
四、其他事宜
未尽事宜按《2021年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考察体检咨询电话:0532-85648369(工作时间)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