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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考察、体检等事宜的通知
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10-09 00:00:00.0      信息来源:青岛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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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考生:

根据《2021年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博士及紧缺中高级人才简章》有关规定,现将考察、体检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范围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具体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考察

考察工作自10月11日起至10月14日止。2021年应届毕业生或派遣期内未就业毕业生请提供由学校或学院出具的本人政审及在校综合表现情况证明材料;已就业人员考察工作由原单位提供政审及在原单位综合表现材料;无业的考生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街道开具。每名考生均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和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证明验证材料。

考察材料(附件2)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考察材料要求注明出具该材料部门的办公电话和经办人,加盖党组织公章,密封。上述材料在10月14日前交至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政工科(1306室)。如需邮寄(邮寄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175号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政工科,刘老师收,联系电话85648369);其他情况,请咨询招聘单位。

三、体检

(一)体检标准

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11015日(星期五)上午7:30

集合地点:青岛市市立医院西院区(朝城路2号)A楼三楼查体中心

(三)注意事项

1.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体检,省外人员、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省内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须空腹,1014日晚上不要饮酒,晚上10点至1015日体检结束前禁食、禁水。

3.体检费用390元(现金),由考生本人承担。

4.到达集合地点后先进行签到、抽签、照相,然后进行体检。

5.逾期未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职位空缺将根据简章要求进行替补体检,具体替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考察体检咨询电话:0532-85648369

 

附件:

1. 2021年青岛市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

2. 2021年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博士考察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