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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健康状态儿童预防接种专家共识之早产儿与预防接种
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01-08 00:00:00.0信息来源:青岛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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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早产儿是指出生时胎龄未满37周的新生儿,其身体各器官构建和生理功能呈不同程度的不成熟, 根据不同胎龄分为极早早产儿(<28周)、早期早产儿(28~<32周)、中晚期早产儿(32~<37周)[1]。

2010年全球大约有1490万婴儿早产,占所有活产婴儿的11.1%2]。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妇幼司统计,我国早产发生率约为7%,每年约有120万早产儿出生。早产儿各器官发育不成熟,易发生呼吸暂停、肺发育不良、各类先天性心脏病、坏死性小肠结肠炎、脑室内出血或脑室周围白质软化、贫血和高胆红素血症等并发症。

 

接种疫苗的必要性

早产儿细胞免疫与体液免疫发育不成熟,补体水平低下,血清缺乏调理素,通过母体胎盘获得的IgG量少,对感染的抵抗力较弱。既往研究已证明早产儿接种疫苗预防疾病的发病率和病死率明显高于足月儿[3]。美国儿科学会建议,早产儿(包括低出生体重儿)应按足月儿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接种。大多数情况下,早产儿和低出生体重儿对常规疫苗的安全性、耐受性以及免疫应答效果与足月儿差异无统计学意义[4-6]。

刘甲野等[7]对175对婴儿(早产儿和足月儿各175名)初次和再次接种乙肝疫苗后的抗体应答观察发现,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张丽等[8]在北京、山东、江苏、广东4省(市区)共调查648对婴儿,早产儿和足月儿乙肝疫苗初免后的抗体应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可以按照相同的乙肝免疫策略进行接种。但出生体重<2 kg的早产儿出生后首剂乙肝疫苗接种后血清乙肝表面抗体阳转率较低, 至满月后所有早产儿对疫苗的应答能力均与足月儿相当[9-11]。

接种建议

    可以接种 早产儿可以接种各类疫苗(出生体重<2.5 kg的早产儿接种卡介苗除外)。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或不详母亲所生的早产儿应在出生后24 h内尽早接种第1剂乙肝疫苗,接种之后1个月,再按016个月程序完成3剂次乙肝疫苗接种。HBsAg阳性母亲所生早产儿,出生后接种第1剂乙肝疫苗的同时,在不同(肢体)部位肌肉注射100 IU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12]。危重早产儿应在生命体征平稳后尽早接种第1剂乙肝疫苗。

    暂缓接种 出生体重<2.5 kg的早产儿,暂缓接种卡介苗[13]。待体重≥2.5 kg,生长发育良好,可接种卡介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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