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行多元化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字〔2014〕19号)、《关于做好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字〔2020〕2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8〕18号)和《2020年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吸引 “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来青创新创业公告》等文件规定,现将考核考察体检方案制定如下:
一、考核
(一)考核范围
根据2020年“双一流”招聘线上报名人数,结合中心工作岗位实际情况进行了初步筛选,分招聘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有人数进入考核范围,具体考核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方式方法
考核工作具体由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备案的考核方案组织实施,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成立中心考核工作组,根据招聘岗位,分别对考生进行综合测评,每名考生综合测评时间为10分钟。主要测评考生的专业知识储备、岗位实践能力、逻辑思维和综合分析能力、对单位发展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等,并现场进行量化赋分。考生考核完毕后,记分员负责汇总考核成绩,并由考核组当场向考生公布。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时间地点
1.时间:2020年12月24日(周四)下午14:00;
2.地点: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楼大会议室(山东路175号)。
3.有关注意事项
考生应携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三方就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和A4纸复印件于规定时间报到,在规定考核开始时间之前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考核期间医院将严格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考生应遵守考核纪律,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并做好个人防护。
二、考察
考核完成后,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招聘岗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考核成绩不得低于60分。请于规定时间(另行通知)将学校或学院出具的本人在校综合表现情况证明材料(要求学校或学院盖党组织章,密封)等考察材料报送至招聘单位,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咨询电话:0532-85648369
监督电话:0532-85645257
附件: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双一流”高校招聘进入考核范围人员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
赵慧、赵滢、孟令雯
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