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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流行性出血热后应注意哪些事项?
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08-17 00:00:00.0      信息来源:青岛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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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怀疑感染流行性出血热后,应立即卧床休息,减少活动。就医前,体温高热者可采用物理降温,不宜采用酒精擦浴,以免加重毛细血管损伤。物理降温无效者切忌发汗退热药以免进一步降低血容量。同时注意液体和能量的补充,防止脱水。 
  (二)早期治疗和预防性治疗对本病预后的决定性因素。本病发病具有原发性损伤,病程经过呈自限性特征,治疗的原则为“三早一就”(早发现、早休息、早治疗、就近治疗),是本病预后好坏的决定因素,应把治疗措施立足点放在“早”字上。预防性治疗是根据本病的发病机制及发生发展规律,在病程各期到来之前,采取针对性的治疗措施,可防止该病期发生或减轻其经过。 
  (三)本病发病早期,全身小血管和毛细管损失麻痹、扩张,脆性和通透性增强,肾脏出现损失。因此应尽量避免长途转送,防止颠簸加重血管损伤,或导致血压下降。如必需长途转送者,应尽量减轻长途颠簸和疲累对病人的造成的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