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虫病,又称棘球蚴病,是由棘球绦虫的幼虫寄生于人兽体内引起的疾病。我国有由细粒棘球绦虫的幼虫引起的囊型包虫病和多房棘球绦虫的幼虫引起泡型包虫病。我国以囊型包虫病为主,目前21个省(市、区)报道有原发性人、畜包虫病及家、牧犬细粒棘球绦虫感染。流行区主要分布于西部、北部和西北的牧区和农牧区,以西藏、青海、四川、新疆、甘肃、宁夏、内蒙和云南等省(自治区)最为严重。泡型包虫病又被称为“虫癌”,是高度致死的疾病,患者不经治疗,10年死亡率可达90%。主要流行于西藏、青海、四川、宁夏、甘肃、新疆的部分地区。我国是世界上包虫病高发的国家之一。
一、流行特征
1. 传染源 感染的犬、狼和狐是囊型包虫病的主要传染源,而感染的犬、狐、狼和猫是多房棘球蚴病的传染源。
2. 感染途径与方式 包虫病是通过食入虫卵而传播,中间宿主包括人、有蹄类动物、鼠类等。感染的途径主要为经口食入。人的感染主要为饮水和饮食方式。
3. 易感人群 不同种族和性别的人对棘球蚴均易感。从事牧业生产、狩猎和皮毛加工的人群为高危人群。
二、临床表现
包虫病病人早期可无任何临床症状,多在体检中发现。主要的临床表现为棘球蚴囊占位所致压迫、刺激或破裂引起的一系列症状。囊型包虫病可发生在全身多个脏器,以肝、肺多见。泡型包虫病原发病灶几乎都位于肝脏,就诊病人多属晚期。
(一)肝囊型包虫病
主要为占位性和破裂的表现。
1. 棘球蚴囊占位性表现 病人出现肝大、右上腹部包块,可有肝区隐痛、上腹饱胀感、消化不良、消瘦、贫血和门静脉高压等表现。肝区持续钝痛及叩痛。肝顶部棘球蚴囊合并感染后炎症累及膈肌及胸膜会产生粘连、炎症浸润及右胸腔积液。
2. 棘球蚴囊破裂的表现 破入腹腔最为常见,并引起腹腔继发性包虫病。多数病人可产生过敏反应,表现出皮肤红斑、搔痒、荨麻疹、恶心、胸闷等现象,少数会有严重的过敏性休克。病人可突然出现上腹部疼痛,可累及全腹,类似消化道穿孔的表现,但数十分钟后可自行缓解甚至消失。体检时病人仅上腹部有压痛,其他部位无明显肌紧张,但如果是合并感染或胆瘘的棘球蚴囊破裂,则腹膜刺激征比较明显。过敏性休克常为棘球蚴囊破裂的严重后果,也是导致病人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肝泡型包虫病
主要为上腹部隐痛,有时伴有腹绞痛和寒战高热等感染症状;肝大或在肝区有明显肿块,肝脏质地坚硬有时可触及硬结节;有不同程度的胆汁淤积性黄疸,门静脉高压征。泡球蚴具有“类肝癌”样浸润性生长的特点,可发生转移并出现转移病灶所在脏器的症状。主要的并发症是因胆道系统阻塞、感染而致的败血症或中毒性休克,肝功能损害,直至肝衰竭或多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
(三)肺囊型包虫病
可出现胸部隐痛、胀痛或刺激性咳嗽,巨大囊型包虫病可引起压迫性肺不张,重者胸闷气促,甚至呼吸困难。合并感染时可出现肺脓肿症状,发烧、胸痛、咳嗽、咯脓痰,伴有支气管瘘者,脓痰中带有囊碎屑,重者咯血。合并破裂者若穿入支气管,则引起剧烈咳嗽,咯出大量水样囊液,其内带有内囊碎片,重者窒息死亡。个别病人偶尔咳出全部棘球蚴囊内容物,外囊塌陷闭合,而获痊愈。但大多难以完全咳出,囊腔继发感染,周围肺实质发生慢性炎症,宜手术治疗。若穿入胸膜腔,发生液(脓)气胸,随后继发多发性胸膜囊型包虫病。
(四)其他部位包虫病
囊型包虫病可发生在腹腔和盆腔、脾、肾、脑、骨、纵隔、心脏、肌肉和皮肤、膀胱、卵巢、睾丸、眼等部位,泡型包虫病可发生肺、脑等部位的转移,并出现相应部位的占位性局部压迫、刺激或过敏反应等临床症状和体征。少数病人可同时存在2种棘球蚴混合感染。个别泡型包虫病病人可出现寄生虫性栓塞。
三、诊断
1)临床诊断:具备流行病学史、主要临床症状或体征、影象学特征或血清中检出特异性抗体者。
2)确定诊断:除具备临床诊断的依据外,还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①血清中反复检出特异性循环抗原或免疫复合物;②咳出囊膜、子囊或痰中检出头钩;③临床活检材料病理组织学检查证实;④手术探查证实为包虫囊。
四、治疗
1. 阿苯达唑片剂 规格为200mg/片,每人每天15mg/kg,根据体重测算药量,早晚各一次,餐后服用,连续服用6~12个月或以上。
2.>阿苯达唑乳剂 规格为12.5mg/ml,每人每天0.8~1.0ml/kg(体重超过60kg者按60kg给药),14岁以下儿童每人每天1.0~1.2ml/kg,早晚2次餐后服用,连续服用6~12个月。
3.手术治疗
五、防治策略与措施
(一)防治策略
1. 流行区 采取健康教育、传染源管理、中间宿主防制、发现和治疗病人的综合性防治措施。
2. 非流行区 治疗病人并进行个案调查,加强皮毛加工业人员的防护。
(二)防制措施
1. 传染源管理和驱虫
(1)家犬:流行区所有家犬应该进行挂牌登记注册纳入管理。采取犬犬投药,月月驱虫。
(2)野犬或无主犬:采取毒杀、避孕等方法控制数量和感染。
2. 中间宿主的防制
(1)屠宰场的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加强牲畜屠宰的检疫。对病变脏器实施无害化处理(高温高压、焚烧或深埋),严禁转运、出售;对屠宰产生的污物、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在屠宰场内养犬,并防止犬进入屠宰场。
(2)家庭和个体屠宰的管理:在不能进行集中屠宰的区域,教育屠宰加工户不用未经处理的病变脏器喂犬,病变脏器煮沸40分钟后方可喂犬,或对病变脏器焚烧或深埋。
3. 健康教育 在流行区结合当地特点,采用多种途径和多种形式开展包虫病防治的健康教育。
4. 查治病人 采取影像学检查和实验室检查等,对流行区居民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病人给与药物或手术治疗。
5. 个人防护
(1)现场工作人员的防护措施
1)从事包虫病现场防治工作的人员应穿着适当的防护服,包括长筒胶靴、手套、口罩、帽子、工作服。在槟榔碱处理犬采集粪样时,应将犬圈在特定的区域内,处理后的地面应翻埋,或彻底焚烧消毒。犬粪应在现场煮沸消毒,或者包装在安全的容器内运走。
2)在现场解剖的动物应深埋,或焚烧,终宿主的肠管在从尸体上取下之前应结扎,防止传染性材料播散。
(2)实验室防护措施
1)处理动物粪便或肠道材料的实验室,应设置更衣室,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之前,应着装防护服。
2)对洗涤槽内的传染性材料亦需检查,在排入下水道之前,要进行煮沸消毒。
3)参与检查中间宿主的幼虫材料的工作人员,应佩戴防护眼镜。包囊材料和感染的中间宿主残留物应煮沸消毒或焚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