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系列宣传之四十
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6-08-15 00:00:00.0信息来源:青岛市疾病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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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卫生监督?
卫生监督是政府实施行政管理的具体行政行为。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为维护公民健康权益,依据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对特定人和机构,如医疗机构、食品行业、毒害作业、公共场所、供水单位以及学校等部门单位的相关卫生工作,做出许可、强制、检查、处罚、指导等行为,以保证居民与社会的卫生安全。
什么是卫生监督协管?
卫生监督协管是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助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在辖区内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反馈报告等工作,并接受卫生监督机构的业务指导。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有哪些内容?
①定期进行卫生巡查,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健康事件;发现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异常情况,以及可疑传染病患者和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液等相关信息,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协助调查。
②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对其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咨询、指导。
③开展食品安全、饮水安全、职业病防治等法律法规与卫生知识宣传,协助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