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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6年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公告
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6-05-06 00:00:00.0信息来源:青岛市疾病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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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市疾病预防控制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事业发展,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目标。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行多元化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字〔2014〕19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以及我市有关规定和要求,2016年青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计划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5,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市级急需高层次人才1名。
资格条件要求:
1.年龄在55周岁以下;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3.公共卫生类专业;
4.正高级职称,副省级以上或省会城市专业学会副主委以上任职经历
级急需高层次人才2名。
资格条件要求: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3.公共卫生类专业;
4.高级职称,地市级专科分会副主委以上任职经历或市级疾控机构学科带头人、科主任
博士研究生2名。
资格条件要求: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2016年应届或派遣期内毕业生;
3.公共卫生、营养与食品卫生专业各1
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材料(影印件)发送至电子信箱qdcdczgrsk@126.com。
考核内容和方法
(一)市级、局级急需高层次人才由委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委员会评定
(二)博士研究生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内容另行通知。
、聘用及待遇
市级急需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根据《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来青创新创业发展的办法》(青发〔2008〕19号)执行。
局级急需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博士研究生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532-85648369。
 
 
 
 
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6年5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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