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图

职责分工:
1.办公室(审计部)
负责中心行政综合管理、行政事务管理、绩效考核评估、综合信息、印鉴与文件管理、文件收发与流转、打字与文印、档案管理;负责中心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审计;负责对基建项目的招标、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计;负责对工程的预、决算,对物资采购和固定资产等物资管理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监督审计。
2.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
负责中心党务综合管理,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干部、职工管理;负责人员招聘与调配、薪酬管理,人事档案管理;承担工会、妇委会、团支部事务等工作;承担社团组织的兼职推荐和备案管理工作等。
3.业务管理部(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中心业务工作管理,组织协调对中心和区市的业务指导及评价;负责中心综合性业务文稿的起草、初审,卫生应急规划与培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及处置评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核实及报告;提供应急储备的技术支持。
4.科教培训部(青岛市预防医学研究院办公室)
负责科研项目申报与管理、图书资料管理;负责制定继续教育、普法教育与人员培训计划;负责职工外出学习、进修人员和实习学生的管理;负责中心外事工作管理,办理各类因公出国审批、政审、签证等事宜;负责中心职工学术论文的管理、实验室人员业绩档案管理;承担青岛市预防医学研究院办公室日常业务工作。
5.网络信息部
负责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管理、应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运行维护保障,督导卫生健康单位网络安全管理;数据中心安全加固和整改;数据中心运行维护和各类办公终端维护管理。负责政务云资源的申请、扩增、变更管理;网站、微博、公众号等备案管理;负责卫生健康单位视频会议系统和中心会议室多媒体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6.财务部
组织制定财务收支计划、经费预算、决算和财务报表,定期分析检查财务收支和预算执行情况;负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收入、支出管理、收费、票据管理及专项资金管理参与审查、拟定与中心有关的经济合同或协议。
7.总务和安全保卫部
负责中心物资仓库、非医类应急物资仓储管理;负责中心房产管理、基本设施维修管理;承担中心基本建设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办公类固定资产和物资的管理;负责办公物品的购置、管理、发放;负责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消防管理工作规定与制度;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消防安全教育工作;检查监督重点部门执行安全生产、安全保卫等制度的落实情况;监督协调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服务及车辆规范停放。
8.设备与物资管理部(生物制品管理办公室)
负责编制仪器设备及试剂耗材购置计划;负责疫苗、设备管理;负责药品器械仓库的保管及卫生应急物质储备;负责疫苗进销存与市本级冷链管理;承担仪器设备的计量测试认证工作。
9.政策发展研究部
负责健康政策、健康保障、卫生战略与发展规划的研究、咨询、指导;承担卫生健康政策制定的风险评估和实施监测评价与监督指导;负责收集、分析卫生健康管理体制及相关政策法规;参与卫生健康改革发展实践,组织开展相关技术支持、咨询指导。
10.传染病防制所
负责拟定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组织开展本地区传染病暴发调查处理和报告;负责肠道、呼吸道传染病,自然疫源性疾病,新发传染病及不明原因疾病预防控制;开展传染病主动监测,收集、分析和报告传染病监测信息,预测传染病的发生、流行趋势;管理辖区内疫情及相关传染病防控工作信息。
11.性病艾滋病防制所
负责拟定全市性病艾滋病、麻风病防制对策和技术措施,组织开展性病、艾滋病、麻风病监测与控制工作,对收集的监测资料进行分析和报告;指导全市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管理、艾滋病免费抗病毒治疗药物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艾滋病疫情报告、自愿咨询检测门诊、病例随访管理的业务指导和疫情网络直报系统的维护工作;开展全市艾滋病性病行为干预的技术指导
12.结核病防制所
负责全市结核病防控规划实施;开展结核病疫情监测、重点人群结核病防控;指导参与结核病聚集性疫情现场处置;负责对辖区内的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工作;制定全市免费抗结核药品采购计划并对全市抗结核药品实施统一储存、保管和分发。
13.消毒与病媒防制所
负责病媒生物监测与控制技术指导;病媒生物对常用杀虫剂的抗药性监测;指导参与传染病流行暴发的现场消杀灭处置。
14.慢性非传染病防制所
负责全市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病、伤害等发病、死亡情况监测与报告,慢性病危险因素监测;负责心脑血管病、恶性肿瘤等慢病综合防控;开展重点慢病和相关行为危险因素健康教育与促进;承担重点慢病防控项目。
15.地方病与寄生虫病防制所
负责地方病与寄生虫病控制、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制订相应的控制对策和措施;负责全市地方病与寄生虫病信息收集、汇总、整理,分析其流行规律,为制订预防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16.免疫规划所
负责免疫针对疾病监测与免疫预防指导和参与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调查和处理; 免疫效果评价;免疫接种率监测;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管理;预防接种信息管理。
17.食品卫生所(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海洋技术合作中心办公室)
负责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参与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流行病学调查处置;参与各类大型活动的食品卫生保障,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委托检验采样工作;负责食品与营养调查、监测及评价等工作;承担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海洋技术合作中心日常业务工作。
18.环境卫生所
负责环境卫生监测、评价与技术指导;环境相关危险因素监测与健康风险评估;组织开展环境健康危害因素及水质监测、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环境污染健康危害事故调查与处置。
19.职业卫生所(青岛市卫生健康委职业病鉴定办公室)
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健康风险评估、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卫生学评价、职业中毒因素的干预与控制、慢性职业病防控、急性职业中毒现场检测与处置;承担职业病信息管理、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管理、职业健康体检管理、高温中暑信息网络直报管理;承担青岛市卫生健康委职业病鉴定办公室日常业务工作。
20.放射卫生所
负责放射工作场所防护监测医用射线装置的防护和性能质量监测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承担外照射个人监测系统网络直报工作;承担放射性核素监测工作;参与核与辐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辐射防护和个人剂量监测工作
21.学校卫生所
负责制定中小学生健康工作规划及重要卫生问题防制策略;开展学生常见病及健康相关因素监测、干预和防控等工作;开展对影响学生健康的学校卫生相关因素、危险因素的监测工作。
22.健康教育与促进所
负责拟定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和标准,对健康促进场所建设技术指导和评估;开展健康素养监测,组织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需求与效果评估,开展健康科普活动;实施健康传播活动,提高公众健康素养;开展烟草流行状态监测和烟草危害科普。
23.基层卫生指导所
负责健康青岛、爱国卫生等有关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撑工作,统筹协调中心有关科室做好对应业务工作;负责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的技术指导工作;承担老龄健康促进相关工作。
24.中医防病所
负责中医药疾病预防相关工作;中医药预防控制艾滋病工作;中医药预防控制传染病、常见病的宣传教育工作;中医药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技术指导;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
25.质量管理所
负责实验室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实验室质量管理、生物安全管理;负责实验室认证、认可及相关资质评审工作;组织实验室日常监督检查及有关制度的落实;负责编制、审核、签发检测报告。
26.病毒性疾病检验所
负责病毒性疾病的病原学、血清学、分子生物学等检测检验;负责艾滋病确证实验室和全市艾滋病筛查网络实验室管理;负责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检测任务;开展病毒类传染病诊断方法的研究。
27.细菌性疾病检验所
负责细菌性疾病、寄生虫病、真菌等病原微生物的病原学、血清学、分子生物学等检测检验;承担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微生物检测检验;承担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检测任务; 开展细菌性传染病诊断方法的研究工作。
28.理化检验所
负责食品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消毒产品消毒效果、医疗机构以及养老托幼及其它与健康有关的物品材料卫生学的理化检验;负责食品化学污染物和有害理化因素的检测;负责工作场所、公共场所及生活居住场所空气质量及有害物质的检测;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有关样品的理化检测;负责食品、化学品、消毒产品的毒理检测。
1.理化室:负责食品、食品包装材料、食品添加剂有效成分检验;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直饮水、涉水管材检验;化妆品、职业卫生检验。
2.消毒室:负责消毒、卫生产品质量、性能鉴定;医院感染灭菌效果检测。
3.毒理室:负责食品、化妆品、化学品和消毒产品的毒性测试。
29.健康大数据应用所(青岛市卫生健康数据中心办公室)
负责全市卫生健康信息化项目规划、申报和项目组织实施管理;组织开展卫生健康信息系统开发、推广和应用;承担健康大数据资源的建设、管理和利用;承担卫生健康信息统计;各类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承担青岛市卫生健康数据中心办公室日常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