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卫生厅《2013年山东省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方案》的工作要求,中心环境食品卫生科从5月份起在全市范围内对七大类公共场所开展环境卫生健康危害因素主动监测工作,监测范围包括住宿场所、商场、超市、交通等候室、游泳场所、洗浴场所和美容美发场所等至少12处监测点。监测项目包括:室内微小气候、水质(包括生活饮水、二次供水、直饮水等)、顾客用具和卫生设备、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及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事件调查。通过监测可以及时发现影响健康因素,掌握公共场所卫生状况,科学分析、评估安全风险,判断危害程度,提出相应控制措施,为政府有关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对调查及监测的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评价,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目前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策略和措施的建议,同时通过主动监测掌握和熟练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为2014年青岛世界园艺博览会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环境食品卫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