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26年版)》已正式施行。这是继2018年版目录之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时隔八年的系统性更新。此次调整着眼于疾病谱变化和临床用药实际需求,在品种结构、剂型规格、基层适用性等方面进行了系统优化,进一步巩固了基本药物在临床用药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
一、 基层用药扩容,保障常见病、慢性病需求
新版目录聚焦发病率较高的重点病种,通过拓宽药品遴选范围,提升患者用药适宜性。例如,新增糖尿病用药5种、高血压用药4种,这些品种分属不同作用机理,为临床个体化治疗提供了更为丰富的药物选择;又如,新增慢阻肺病用药7种、常见消化道疾病用药8种,均为基层诊疗中需求量较大的药品品类。与此同时,新增的116种药品大部分在基层已有配备使用基础,有利于促进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间的用药衔接,保障群众在大医院就诊后回到基层也能延续使用相同药品。
二、 增设儿科用药专区,系统性提升儿童用药适宜性
儿童用药保障是本次目录调整的重点方向之一。新版目录从品种、剂型、研发三个层面系统回应了儿童用药适宜性不足的问题。品种方面,有明确儿童用法用量的品种增至317种,其中包括儿童专用药22种。剂型规格方面,新增颗粒剂、口服溶液剂、混悬剂等适宜儿童服用的剂型,适合儿童使用的规格增至905个。研发引导方面,新增药品中有4种属于国家鼓励研发申报的儿童药品清单品种,均为儿童临床急需药品。医疗机构更新用药供应目录时,可结合儿科诊疗实际优先遴选新增儿童适宜品种。
三、中西医并重落地,中药目录实现结构性突破
新版目录在中药部分同样作出结构性调整,中西医并重的制度导向进一步落到实处。中成药新增48种,覆盖心系、肺系、脑系、妇科、儿科等多个中医优势病种,临床用药选择更为充实。与此同时,新增品种中纳入藏药、蒙药、维药等少数民族药品,民族医药在基本药物体系中的地位得到体现。更值得关注的是,中药Ⅰ类新药首次进入基本药物目录,为创新中药进入基本药物体系释放了明确信号,也为后续更多临床价值突出的中药品种纳入基本药物体系提供了路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