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 7793-2025,以下简称新版国标)将于2026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替代旧版标准(GB 7793-2010)。该标准适用于普通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所有普通教室及各类专用教室、公共教学用房,校外培训机构参照本标准执行,是校园光环境合规、学生近视防控的核心权威依据。
新版国标核心变化
本次新版国标完成了从“基础照明达标”到“科学护眼防控近视”的全面升级。评价逻辑升级,不再单一考核亮度,聚焦护眼、近视防控;新增眩光、蓝光、频闪、色温等多项视力健康管控指标;规范化LED灯具的校园使用标准,实现所有教学用房光环境标准全覆盖。
学校必守硬性标准
1.在天然采光方面
采光方向:单侧采光时,光线从学生左侧射入,避免右手写字挡光。
教室必须配遮光窗帘,避免阳光直射反光。
窗地面积比≥1:5。
新建南向教室: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少于 2 小时。
普通教室侧面采光均匀度≥0.5等等。
2.在教室照明方面
教室应设人工照明,灯具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不采用裸光源,灯具距离桌面高度不低于1.7米。
课桌面维持平均照度≥300lx,照度均匀度≥0.7。
书写板(新增定义)设局部照明灯,维持平均照度≥500lx,均匀度≥0.8。
多媒体教学的普通教室,书写板照明灯具应可独立调光。
照明设备卫生要求:色温:3300K~5300K,不偏黄、不刺眼冷白光;显色指数 Ra≥90,还原书本、板书真实色彩;教室顶灯蓝光危险等级RG0,书写板局部照明灯RG0或RG1,杜绝视网膜损伤等等。
温馨提醒
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校园教室采光照明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这属于学校的法定履职义务。
在此提醒:目前正值暑期,请各学校紧抓新标准实施窗口期,全面开展教室采光照明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更换不合格灯具,按期完成设施升级与达标改造,切实筑牢青少年视力健康防护屏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