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中毒治疗之急性有机磷杀虫剂中毒
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06-04 00:00:00.0信息来源:青岛疾控中心 浏览:56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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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急性中毒:
(1)清除毒物:立即将患者移离中毒现场,脱去污染衣服,用肥皂水或清水彻底清洗污染的皮肤、头发、指(趾)甲;眼部受污染时,迅速用清水或2%碳酸氢钠溶液清洗。
(2)特效解毒剂:轻度中毒者可单用阿托品等抗胆碱药;中度和重度中毒者,合用阿托品和胆碱酯酶复能剂(氯解磷定、碘解磷定等)。两药合并使用时,阿托品剂量应较单用时减少。
(3)对症和支持治疗。中度和重度中毒患者临床表现消失后仍应继续观察数天,并避免过早活动,防止病情突变。
2.中间期肌无力综合征:
在治疗急性中毒的基础上,主要给予对症和支持治疗;重度呼吸困难者,及时建立人工气道、进行机械通气,同时积极防止并发症。
3.迟发性多发性神经病:
治疗原则与神经科相同,可给予中、西医对症和支持治疗及运动功能的康复锻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