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而受到射线照射,采用各种方
法测量这些照射产生的剂量大小就叫做个人剂量监测。一般
分为外照射监测和内照射监测。
一、需要接受个人剂量监测的工作人员
国家法律规定凡是放射工作人员均应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如在医院放射科、核医学科、放疗科、介入室等科室因工作需要而接受射线照射的工作人员。
二、个人剂量监测的目的
监测放射工作人员辐射暴露累积剂量,以确保工作实践导致暴露远低于放射工作人员年剂量限值(平均连续五年每年 20mSv 有效剂量,或任何一年最高 50mSv)。个人剂量监测是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保障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的重要技术手段,是诊断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重要依据。
三、个人剂量监测周期
常规检测周期一般为 1 个月,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四、放射工作单位如何开展个人剂量监测工作
放射工作单位如果需要开展个人剂量监测工作,须向有
检测资质的机构提出申请。可指定一个专人负责个人剂量计
的收、发、内部管理协调工作。放射工作单位还应该为放射
工作人员建立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终生保存。档案内容一般包括 (1)工作人员基本信息;(2)监测方法和结果等相关资料;(3)应急或者事故中受到照射的剂量和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等。
五、放射工作单位如何申请开展个人剂量监测
取得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可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可
开展个人剂量监测的,具体名单可在市卫健委网址查询。
六、外照射个人剂量计如何佩戴
对于比较均匀的辐射场,当辐射主要来自前方时,剂量计应佩戴在人体躯干前方中部位置,一般在左胸前;当辐射主要来自人体背面时,剂量计应佩戴在背部中间。对于如介入放射学、核医学放射药物分装与注射等全身受照不均匀的工作情况,应在铅围裙外锁骨对应的领口位置佩戴剂量计。上述工作情况,建议采用双剂量计监测方法(在铅围裙内躯干上再佩戴另一个剂量计),且宜在身体可能受到较大照射的部位佩戴局部剂量计(如头箍剂量计、腕部剂量计、指环剂量计等)。
七、对照剂量计
为了能够分辨出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而接受的剂量,需要在工作人员剂量计的读数中扣除天然本底的影响。通常需要在一个单位的非放射工作场所放置一个空白剂量计,称为对照剂量计,或者“本底剂量计”。该剂量计和工作人员剂量计所属的周期相同,并且同时发放和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