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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校园卫生管理,筑牢青少年健康防线——学校卫生监督普法宣传
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06-05 00:00:00.0信息来源:青岛疾控中心     浏览: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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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持续规范校园卫生健康管理,卫健、教育部门常态化开展学校卫生监督检查、监测指导与普法宣传,全力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

一、教学环境卫生依法监管

学校教室采光、照明、通风、噪声、课桌椅配置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定期开展教室环境检测,及时更新老化灯具、调配适配课桌椅,有效预防学生近视、脊柱侧弯等常见病发生。

二、传染病防控严格落实

严格执行晨午检、因病缺勤追踪、复课查验、消毒消杀、疫情上报等制度。健全传染病防控预案,规范台账记录,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严防校园聚集性疫情发生。

三、校园饮水安全全程管控

学校直饮水、二次供水设施定期清洗消毒、按期更换滤芯,按时开展水质检测。供水工作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杜绝饮水卫生安全隐患。

四、健康管理规范到位

按标准设置卫生室或配备专职保健教师,常态化开展学生健康监测、年度体检、常见病防控和健康宣教工作,规范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健康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动态更新,涵盖视力、体重、血压、既往病史及干预措施等关键指标;定期分析数据,识别健康风险趋势,为个性化健康指导和精准干预提供科学依据。

五、依法执法 从严整改

卫生监督执法机构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开学专项检查、日常巡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执法。对卫生不达标、制度不落实的学校,依法下达整改意见,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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