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己烷的主要接触人群和高危人群有:
1.主要接触人群包括:
a) 使用正己烷作为除污清洗剂、黏合剂、稀释剂和萃取浸提剂的劳动者;
b) 生产、运输、包装和存储正己烷的劳动者;
c) 上述人员周围的劳动者可能间接接触正己烷。
2.高危人群识别:
a) 应安排劳动者在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判断劳动者是否适合正己烷工作;
b) 若发现劳动者萎靡不振,四肢末端感觉异常,进而有握拳不力、难提重物,尤其是上楼梯困难、行走无力等下肢受累较重现象,出现以多发性周围神经损害为主的临床表现,应立即调离原岗位,并安排职业健康检查与治疗。特别是空调环境或密闭空间使用正己烷时应更加给予高度关注。
2.在进行正己烷作业时应注意:
1.劳动者应注意个人卫生习惯,操作时尽量减少正己烷的逸散和接触时间,避免皮肤接触;在工作场所不应进食、饮水和吸烟。
2.与正己烷工作场所无关的劳动者不可进入正己烷工作场所。如进入,应佩戴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
3.不应在存放和使用正己烷的场所周边抽烟,以避免火灾发生,不宜把正己烷带出生产区域。
4.不应将正己烷用于生产以外的其他用途,如用正己烷清洗衣服、家具、皮肤等。
3.不同的部位应采取不同的方式防护:
a) 呼吸防护:进入正己烷有害环境前,应先佩戴好呼吸防护用品。对于密合型面罩,使用者应先做佩戴气密性检查,以确认密合。在有害环境作业的人员应始终佩戴呼吸防护用品。当使用呼吸防护用品过程中感到异味、咳嗽、刺激、恶心等不适症状时,应立即离开有害环境,并应检查呼吸防护用品,确定并排除故障后方可重新进入有害环境;若无故障存在,应更换有效的过滤元件;
b) 眼部防护:正己烷有可能飞溅到眼睛时,应配备符合 GB 14866 规定的眼部护具;
c) 手部防护:不应徒手接触正己烷,应佩戴氟橡胶或腈橡胶防护指套或手套,防护手套检查方法:向手套内吹气,用手捏紧套口,观察是否漏气,若漏气则不能使用。
4.用人单位应培训和督促正己烷接触者正确使用和保管个人防护用品。应让劳动者学会正确佩戴、使用和维护个人防护用品。
5.用人单位在发放个人防护用品时应做相应的记录,包括发放时间、工种、个人防护用品名称、数量、领用人或代领人签字等内容。
6.及时维护并定期检测个人防护用品,若失效则应及时更换,可参照 GBZ/T 195。
7.正己烷独立操作间的门口应配置个人防护用品,如呼吸防护器、眼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