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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性冻伤及防治
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11-28 00:00:00.0信息来源:青岛疾控中心     浏览:192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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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性冻伤及分级
低温作业引起的职业性冻伤已列入我国法定职业病病种目录,指劳动者接触严寒环境或介质(制冷剂、液态气体等)导致身体局部组织温度低于组织冻结温度(-3.6℃至-2.5℃,亦称生物冰点),局部组织经冻结和融化过程而导致的损伤,其特点是组织细胞发生冻结。
冻伤多发生在末梢暴露部位,比如手、足、耳等,冻伤可分为Ⅰ~Ⅳ度:
职业性冻伤的现场急救:
发生职业性冻伤时,应立即脱离寒冷环境或极低温介质,移至防风保暖场所,采取保暖措施。确定伤部无再次冻结风险后,方可采取复温治疗。转送过程中应注意保暖,防止外伤,下肢冻伤者应卧床制动。
对于处于冻结状态的伤部,应用40℃至42℃温水进行快速复温,直至指(趾)皮肤潮红、肢体变软。严禁采用拍打按摩、冷水浸泡、冰雪搓擦或明火烘烤等不当方式复温。必要时及时拨打120送医急救。
 
职业性冻伤的预防措施:
作业人员需穿戴防寒服、手套、鞋、帽子、耳罩等,衣物保持清洁、干燥,潮湿之后立即更换。
用人单位发挥主体责任,按照相关卫生标准提供采暖设备,同时依据天气情况,合理安排,减少作业人员在严寒气候下的劳动时间。
企业要对低温作业人员加强宣传指导,全面提高作业人员低温防护、冷冻急救知识,减少职业性冻伤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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