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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食同源≠随便吃:中药材不是餐桌上的普通食物
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11-28 00:00:00.0信息来源:青岛疾控中心     浏览:4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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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食同源这一概念源自中医传统理论,指许多食物即药物,它们之间并无绝对的分界线。这一理念在现代社会逐渐流行,枸杞、红枣、山药等药食同源食材频繁出现在我们的餐桌和茶杯中。然而,可食用不等于可随意食用,这些看似平和的药材背后,隐藏着不容忽视的用药安全知识。

药食同源的双重身份  药食同源的中药材确实比纯粹的中药更为安全,适用范围更广。例如:山药既是健脾益气的药材,也是营养丰富的蔬菜枸杞作为明目补肾的药材,也常被加入汤品和茶饮薏苡仁既可利水渗湿,也能煮粥食用这些物质之所以被归类为药食同源,是因为它们性质平和,副作用小,适合食用。但俗话说是药三分毒,“副作用小不等于没有副作用

盲目食用的健康隐患  中医讲究辨证施治,每个人的体质不同,适合的药材也不同,如果不经过科学辨证就盲目食用可能会出现反作用。例如体质偏热的人长期食用温性的红枣,可能导致上火、口舌生疮体质偏寒的人过量服用凉性的金银花,可能损伤脾胃功能。另外物极必反,任何食物过量食用可能导致营养失衡或者不良反应,药食同源的药材同样如此,例如枸杞过量食用可能引起消化不良、腹胀,甚至可能因其含糖量高影响血糖稳定。

科学运用的基本原则  一方面在使用任何药食同源食材前,先了解自己的体质。可到正规机构咨询专业医师进行体质辨识,避免盲目进补另一方面即使是安全性高的药材,也应遵循适量原则,避免长期单一品种大量食用。还应特别注意特殊人群的使用及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孕妇、儿童、老年人及有慢性疾病的人群,使用药食同源食材时应格外谨慎,正在服用西药或中药治疗疾病的人群,在添加任何药食同源食材前,应咨询医师了解可能的相互作用。

卫监提示

药食同源的中药材是中医养生文化的瑰宝,但它们终究带有的属性,用于诊疗服务时应严格遵守诊疗规范由正规医疗机构内具有资质的医师根据病情开具并指导使用未取得行医资质的人员,擅自使用药食同源药品进行诊疗活动,可能构成非法行医而面临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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