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为居民提供医疗服务,不仅回馈社会、奉献爱心,同时也起到了对医疗机构的正面宣传作用,明明是双赢的好事,怎么会违法呢?”有医疗机构的负责人对此感到疑惑。殊不知,免费的义诊活动也需要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开展。
一、组织义诊活动依法应经过什么程序?
首先,组织义诊原则上应在本医疗机构所在县(区)范围内举行,开展义诊活动前15日须到所在县级以上卫生健康部门备案,跨区域义诊应同时向本机构所在地和活动举行地的卫生健康部门备案。其次,备案时需提交义诊情况说明及参加义诊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资质等材料,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开展。
二、开展义诊活动依法应具备什么资质?
开展义诊的机构必须是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有关医疗活动应符合医疗机构经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义诊活动中开展医疗、预防、保健咨询的人员须为经执业注册的医务人员,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开展诊疗活动,义诊期间须佩带所属医疗机构统一制作的胸卡。
三、违法开展义诊会受到何种处罚?
医疗机构未经备案擅自开展义诊或人员未取得执业资质擅自开展义诊的行为属于非法行医,依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师法》予以相应处罚。另外,对于医疗机构在义诊活动中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出核准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未按规定填写病历等行为,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相应处罚。
在此,提醒医疗机构务必严格规范义诊行为,勿让“献爱心”的好事变成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