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方案
1 对已确定局部受照剂量超过骨损伤的参考阈剂量,无论有无骨损伤的临床或X线表现,均应脱离射线,凡出现骨损伤者,更应脱离放射线,或视全身情况改为非放射性工作。
2 为预防和减轻放射性骨损伤的发生,应给予富含钙和蛋白质的饮食,注意适当活动。
3 应用改善微循环和促进骨组织修复、再生的药物:如复方丹参、谷胱甘肽、抗坏血酸、降钙素、维生素A、维生素D、康力龙等蛋白同化激素,以及含钙制剂药物。
4 有条件者也可应用高压氧治疗。
5 注意避免骨损伤部位遭到外伤或感染,避免活检,皮肤出现明显萎缩或溃疡时应及时处理并采取手术治疗,用血循环良好的皮瓣或肌皮瓣覆盖,以改善局部的血液循环,消除创面。
6 发生骨髓炎时,应给予抗感染治疗,并及时采取手术治疗,彻底清除坏死骨,以带血管蒂的肌皮瓣充填腔穴和修复创面。
7 单个指骨或趾骨出现骨髓炎时,应及时截指(趾),如累积多个指(趾)而保留剩余个别指(趾)已无功能时,可考虑截肢,但应慎重。截肢高度应超过损伤的近端3-5cm。
预防预后
①加强安全管理,防止发生放射性事故,以避免产生放射性骨损伤。
②为预防和减轻放射性骨损伤,放射性工作人员平时应给予富含钙和蛋白质的饮食,并注意适当运动,以促进骨骼健康。
③放射性工作人员,必须做好上岗前及在岗期间每年一次的体检,必要时需进行应急健康检查。凡查出职业禁忌证者应禁止或脱离放射性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