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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骨损伤(一)
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01-23 00:00:00.0信息来源:青岛疾控中心     浏览:23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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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射性骨损伤,是人体全身或局部受到一次或短时间内分次大剂量外照射,或长期多次受到超过剂量当量限值的外照射所致骨组织的一系列代谢和临床病理变化称为放射性骨损伤。按其病理改变,分为骨质疏松 、骨髓炎、病理骨折、骨坏死 和骨发育障碍。

症状体征
        骨损伤的程度与放射源性质、照射剂量、剂量率、照射次数、间隔时间、照射部位及范围等因素有关。照射剂量大、间隔时间短、范围大者出现时间早、程度重,一次大剂量照射比分次小剂量照射损伤重。 
        骨质疏松、骨髓炎、病理骨折、骨坏死是损伤的一个发展演变过程,骨损伤程度和X射线征象的变化与受照射剂量、照射后的时间相一致。同时与受照射局部的处理和保护是否得当也有关。

基本分类
        ①放射性骨质疏松:骨组织受电离辐射后骨细胞变性坏死,产生以骨密度减低为主的一系列病理变化过程。
        ②放射性骨髓炎:骨组织受到一定剂量电离辐射后在骨质疏松的基础上继发细菌感染而产生的炎性改变。 
        ③放射性骨折:骨组织在骨质疏松和骨髓炎病变的基础上产生骨的连续性破坏。
        ④放射性骨坏死:骨组织受到电离辐射后骨细胞或骨营养血管损伤,血循环障碍而产生的骨块或骨片的坏死。
        ⑤放射性骨发育障碍:骨与软骨受到电离辐射后骨的生长发育障碍;使骨的长度和周径都小于正常发育的骨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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