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水中有机物中毒说(hypothesis of high humic acid levels in the drinking water)认为病区饮水被植物残骸分解或腐殖质污染形成的有机物污染而致人体发生的一种慢性中毒性疾病,其中有机物主要是指自然腐败的分解产物阿魏酸(Ferulic acid)、对羟基桂皮酸(p-hydrocinnamic acid)、黄腐酸(fulvic acid,FA)等。我国民间及其早年俄国学者提出本病与水质有关,1908年我国刘建封就把本病起因归之于水质不良,1926年前苏联的M.I. Dobrovolsky提出病区饮水中有慢性毒物并建议饮用煮沸水。1967年日本学者Noguchi提出水中植物型有机物与大骨节病发病有关,并认为病区饮水中提取的阿魏酸、对羟基桂皮酸是大骨节病致病因子。我国学者发现大骨节病病区饮水偏酸性,饮水中有机物总量和腐殖酸等明显高于非病区,因此认为大骨节病病区饮水中有机物中毒是大骨节病的病因之一,其主要论据有:1、大骨节病病区饮用水源类型与病情密切相关:病区人群饮开水者大骨节病检出率明显降低,提示饮水经煮沸可破坏或减弱致病因子的毒害。2、饮水中腐殖酸总量、羟基腐殖酸含量与大骨节病患病变率呈正相关,与硒含量呈负相关。病区饮水源受腐殖质环境污染,病区饮水中腐殖酸总量高于0.5mg/l,腐殖酸(-OH)含量与大骨节病X线检出率呈对数相关和线性相关(相关系数=0.387~0.569)。3、大骨节病病区饮水中腐殖酸的成分主要是黄腐酸、阿魏酸、对羟基桂皮酸;也有检出硫酸软骨素(CHS)酶的厌氧菌、含苯环有机物(芳香烃、烷基苯酚)。4、黄腐酸能促进体外培养软骨细胞及基质矿化,导致非矿化成骨,而这种异常矿化过程与病人软骨损伤及修复性的病理矿化过程相似。从病区饮水中提取腐殖酸可加速培养的人胚软骨细胞分化、干扰细胞膜完整性、增强脂质过氧化的作用,而人工合成的腐殖酸(SHA)和原儿茶酸(protocatechuic acid,PCA)可损伤原代培养兔关节软骨细胞,降低细胞活力,使软骨细胞磷脂发生过氧化,细胞内LDH释放增加。3H标记的FA可掺和到大鼠的骨和软骨组织中。腐殖酸可致实验大鼠膝关节软骨细胞变性、软骨表面纤维化,类似于骨关节病的早期病变。5、病区改水后可使大骨节病 病情大幅度下降,病情活跃程度得到有效抑制,如吉林省抚松县平安屯(1952-1961年)改饮不发病的泉水后新发病例远少于继续饮用土井水对照组。
然而饮水中有机物中毒假说目前仍面临一些难以解释的问题:①饮用同一水源水自然屯大骨节病发病具有家庭聚集性倾向;②重病区与非病区、病户与非病户之间饮水中腐殖酸含量的差异无显著性。③ 用高浓度的病区饮水提取得黄腐酸不能致培养的软骨细胞病变,不能复制出大骨节病的实验动物模型,且对器官和组织无选择性,软骨未表现有结合腐殖酸的嗜性或亲和性、蓄积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