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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控健康科普】食品安全提示-农药残留(一)
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05-17 00:00:00.0信息来源:青岛疾控中心     浏览:50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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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的生产制作中。我们平时吃的蔬菜、水果有可能有农药残留。过量的农药残留可能引起胃肠道不适、加重肝脏负担、肥胖等问题,严重可致癌,所以我们应该采取正确且有效的方法去除可能存在的农药残留。

农药残留处理方法包括以下几种:

        01 | 碱水浸泡:

大多数有机磷杀虫剂在碱性环境下,可迅速分解,所以用碱水浸泡是去除蔬菜残留农药污染的有效方法之一。在500毫升清水中加入食用碱5至10克配制成碱水,将经初步冲洗后的蔬菜放入碱水中,根据菜量多少配足碱水,浸泡5至10分钟后用清水冲洗蔬菜,重复洗涤3次左右效果更好。

02 | 加热烹饪:

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随着温度的升高,分解会加快。所以对一些其他方法难以处理的蔬菜可通过加热去除部分残留农药。常用于芹菜、圆白菜、青椒、豆角等。先用清水将表面污物洗净,放入沸水中2至5分钟捞出,然后用清水冲洗1至2遍后置于锅中烹饪成菜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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