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高湿天气下的一般人群健康防护
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07-21 00:00:00.0信息来源:青岛疾控中心 浏览:20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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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室内温度较高时,可以使用降温设备降低环境温度;夜间和清晨时段可通过开窗通风降低温度。室内湿度不适宜时,可以使用除湿或加湿设备调节室内湿度。
减少太阳直射。关闭朝阳的窗户或使用遮阳帘、窗帘等遮挡阳光直射。
减少室内电器设备的使用。关掉不必要的灯和易产热的电器设备;防范因用电量过高,导致电线过载而引发的火灾。
2减少外出。尽量避免室外体力活动和户外运动;若需外出活动,尽量避免高温时段外出。
注意防晒。外出穿轻便、宽松、浅色的衣服,并使用防晒用品。
在阴凉处活动。尽量避免高温环境与太阳直射,宜在阴凉处活动。
减少体力消耗。高温天气如需外出,应减少剧烈活动并注意及时休息,避免过度的体力消耗。
3准备防暑降温药品。将防暑降温药品妥善储存,身体不适时服用(以药品说明为准);若患有慢性基础性疾病或长期服用多种药物,应咨询医生。
注意调节饮食。及时饮水,准备防暑降温饮品,适量冷饮,避免饮用含酒精、咖啡因以及大量糖分的饮品;少食多餐,饮食要清淡易消化。
关注体温变化。及时测量体温,体温异常时可使用冷水、冰块、冰袋、冰毛巾等降温用品,对皮肤、衣服或颈后进行物理降温,条件允许时沐浴、冲凉。
关注不适症状。外出随身携带解暑药品,一旦出现中暑,可用所带药品缓解症状。若出现头晕、头痛、乏力、口渴、多汗、心悸、面色潮红、皮肤灼热、体温略高于正常等中暑先兆症状,应及时寻求帮助,尽快转移到阴凉处休息,并测量体温,补充水分;若出现肌肉痉挛,应立即在阴凉处休息,并适当补充含有电解质的饮品;若不适症状持续存在,应及时就医。
症状严重即刻就医。若出现皮肤灼热、意识模糊、激动、言语不清、易怒、谵妄、抽搐和(或)昏迷,即刻就医或呼叫救护车,同时立即在阴凉处休息,将降温用品放在颈部、腋窝和腹股沟进行降温,并测量体温,保持通风。
(转自国家疾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