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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外照射监测简介(一)
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05-24 00:00:00.0信息来源:青岛疾控中心     浏览:35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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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外照射监测:利用工作人员佩带的剂量计或其他测量设备,对工作人员受到的外照射剂量、体内污染(内照射剂量)和体表污染所进行的测量以及对测量结果的解释。原则上个人剂量监测是要测量个人有效剂量和器官或组织的当量剂量。个人剂量监测可用于验证辐射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发现工作场所辐射水平的变化,可作为场所监测结果的确认和补充,识别可降低辐射剂量的工作实践,在事故照射下提供有用的信息;体表污染监测则是为了及时发现体表污染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工作人员将放射性污染物质带出控制区,避免放射性污染物可能经口腔或皮肤转移渗透到体内。
    个人监测的范围:个人监测一般不包括公众,只有在严重事故情况下才可能涉及对公众的监测。注册者、许可证持有者和用人单位应负责安排工作人员的职业照射监测和评价。
    职业照射评价主要应以个人监测为基础。
    ①对于任何在控制区工作的工作人员,或有时进入控制区工作并可能受到显著职业照射的工作人员,或其职业照射剂量可能大于5 mSv/a 的工作人员,均应进行个人监测。在进行个人监测不现实或不可行的情况下,经审管部门认可后可根据工作场所监测的结果和受照地点和时间的资料对工作人员的职业受照做出评价。
    ②对在监督区或只偶尔进入控制区工作的工作人员,如果预计其职业照射剂量在 1~5 mSv/a范围内,则应尽可能进行个人监测,并对这类人员的职业受照进行评价,评价应以个人监测或工作场所监测的结果为基础。
    ③对于受照剂量始终不可能大于 1 mSv/a 的工作人员,一般可不进行个人监测。应根据工作场所辐射水平的高低与变化和潜在照射的可能性与大小,确定个人监测的类型周期和不确定度要求。注册者、许可证持有者和用人单位应对可能受到放射性物质体内污染的工作人员(包括使用呼吸防护用具的人员)安排相应的内照射监测,以证明所实施的防护措施的有效性,并在必要时为内照射评价提供所需要的摄入量或待积当量剂量数据。分类个人剂量监测可分为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和体内污染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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