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
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01-14 00:00:00.0信息来源:青岛疾控中心 浏览:7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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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防控,督促和引导用人单位采取工程技术和管理等措施,不断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提升工程防护、监测评估、诊断救治能力。
坚持突出重点,精准防控。聚焦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深化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持续推进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和辐射等危害治理,强化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评估,实现精准防控。
坚持改革创新,综合施策。深化法定职业病防控,开展工作相关疾病预防,推进职业人群健康促进,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信用等政策工具,健全工作机制,为职业健康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坚持依法防治,落实责任。完善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升监管执法能力。落实地方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劳动者个人责任,合力推进职业健康工作。
规划目标。
到2025年,职业健康治理体系更加完善,职业病危害状况明显好转,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显著改善,劳动用工和劳动工时管理进一步规范,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得到有效控制,职业健康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显著增强,劳动者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稳步提升;
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 ≥9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 ≥85%;
非医疗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 ≥90%;
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知识知晓率: ≥85%;
尘肺病患者集中乡镇康复服务覆盖率: ≥90%
职业卫生违法案件查处率: 100%;
依托现有医疗资源,省级设立职业病防治院所: 100%;
省级至少确定一家机构承担粉尘、化学毒物、噪声、辐射等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技术指导工作: 100%;
设区的市至少确定1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工作: 100%;
县区至少确定1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