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度中毒 除上述症状外,具备以下任何一项者,可诊断为轻度中毒。 5.1.1 对称性的手套袜套样分布的痛觉、触觉、音叉振动觉障碍,同时有跟腱反射减弱。 5.1.2 体征轻微或不明显,但神经-肌电图显示有肯定的神经源性损害者。 5.2 重度中毒 同时具有以下四项中任何三项表现者可诊断为重度中毒。 5.2.1 四肢肌力减弱(肌力 3 度或不足 3 度),或有四肢远端肌肉萎缩者。 5.2.2 四肢痛觉、触觉、音叉振动觉障碍,多数呈对称性手套袜套样分布,且上界达肘部或膝部者。 5.2.3 跟腱反射消失。 5.2.4 肌电图检查出现神经源性损害,并有较多自发性失神经电位。
6 处理原则 治疗原则 可用 B 族维生素、能量合剂或具有活血通络作用的中药治疗,并辅以体疗、理疗、针灸疗法和对症处理。 6.2 其他处理 6.2.1 观察对象一般不调离氯丙烯作业,应半年复查一次,尽可能做神经-肌电图检查,进行动态观察。 6.2.2 凡诊断为轻度慢性氯丙烯中毒者,调离氯丙烯作业,经短期治疗后可从事其他工作并应定期复查。 6.2.3 凡诊断为重度慢性氯丙烯中毒的患者,不再从事氯丙烯及其他对神经系统有害的作业。治疗后根据检查结果安排休息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