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武汉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以来,我国多地出现确诊病例。1月2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诊断专家组确认为我市首例输入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患者为37岁男性,武汉人,在日照市工作。因发热等症状,于1月17日到日照市就诊,当晚自行至青岛市就诊。经预检分诊了解到其发病前两周内有武汉居住史,立即被收治入院隔离治疗。目前患者生命体征平稳。
现已进入春运高峰,返乡、旅游人员大规模流动,又值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输入青岛的风险依然存在,但当前疫情可防可控。
科学防控,做好个人防护
市疾控中心提示市民朋友,要想科学防护,先记住四大要点:
少出门 勤洗手 戴口罩 健康生活
一、少出门
节日期间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减少不必要的聚会。
避免接触发热呼吸道感染病人,如需接触或就医时要佩戴口罩。
避免接触活禽和野生动物。必须前往时要做好防护,尤其是职业暴露人群。食用禽肉蛋奶时要充分煮熟,处理生鲜制品时,器具要生熟分开并及时清洗,避免交叉污染。
从武汉等疫情发生地返乡过节、探亲以及外出旅行归来的市民,要特别关注自身的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根据病情就近选择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并戴上口罩就诊,同时告知医生类似病人或动物接触史、旅行史等。
如有发烧、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的症状,应避免外出和旅行,居家休息,及时就医。
二、勤洗手
洗手是预防疾病的最有效的方式之一,尤其在手被呼吸道分泌物污染时、触摸过公共设施后、照顾发热呼吸道感染或呕吐腹泻病人后、探访医院后、处理被污染的物品以及接触动物、动物饲料或动物粪便后,经常洗手可以帮助我们维护自己及周围人的健康。
三、戴口罩
戴口罩可以很大程度上减少呼吸道疾病的传染,倡导“口罩文明”:如果是去一般公共场所、不与病人接触,可以选择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不必过度防护;但如果会接触疑似呼吸道感染的病人,则要佩戴N95型口罩。为防止将疾病传染给他人,有发热、咳嗽、流涕等呼吸道疾病症状时应及时佩戴口罩。
四、健康生活
注意文明礼仪,不要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袖肘遮住口、鼻。
加强体育锻炼,注意休息,避免过度劳累,多吃蔬菜水果,多喝水,增加机体免疫力。
注意环境卫生和室内通风,如周围有呼吸道症状病人时,应增加通风换气的次数,开窗时要避免穿堂风,注意保暖。室内通风换气,建议每天不少于两次,每次15~20分钟。
做好环境消毒,预防疾病发生。家用餐具可以用煮沸或蒸汽消毒,可煮或蒸至少15分钟,消毒后的餐饮具不可再用抹布重新擦抹,要存放在清洁密封的容器内,以免再次污染。卫生间消毒:洗手池、便池等每天至少清洗并消毒1次,可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作用30~60分钟,不同场所的抹布、拖把要专用并有标记,不要混用,用后及时清洗干净,晾干备用,每天至少消毒一次。
不信谣,不传谣。关注官方信息,相信政府,配合有序开展防控工作。
群防群控,做健康的责任人
【疾控小卫士】呼吁青岛市民: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对家庭和社会都负有健康责任。预防疾病、早期发现、及时就医、合理用药等健康生活行为方式是维护健康基本原则。应对传染病,大家要牢记三条防控原则:
控制传染源 切断传播途径 保护易感人群
要做到“五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从武汉等疫情发生地返乡过节、探亲以及外出旅行归来的市民,要特别关注自身的健康状况,一般需要观察两周时间,观察期间注意休息,避免参加各种聚会。
如果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应避免接触家人和同事,要佩戴口罩,及时就近到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前往医院就诊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就诊时,并主动告诉医生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禽类和野生动物接触史、类似病例接触史等,以及周围人员中是否有类似病例。
发热怎么办? 《青岛市开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名单》
http://wsjkw.qingdao.gov.cn/n28356065/n32563060/n32563061/200122000720937102.html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知识先了解一下!!!
1. 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后会出现什么症状?
患者主要临床表现为发热、乏力,呼吸道症状以干咳为主,并逐渐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表现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部分患者起病症状轻微,可无发热。
多数患者为中轻症,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
2.如果出现早期临床表现,是否意味着自己被感染了?什么情况下需要就医?
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表现,并不意味着已经被感染了。
但如果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且有武汉旅行或居住史,或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的发热伴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出现小范围聚集性发病,应到当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诊治。
3.什么是密切接触者?
与发病病例(疑似和确诊病例)有如下接触情形之一者属于密切接触者:
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
诊疗、护理、探视病例时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
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
现场调查人员调查经评估认为符合条件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