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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母亲所生儿童接种疫苗建议
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05-08 00:00:00.0信息来源:青岛市疾病控制中心     浏览:18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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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HIV感染母亲所生儿童的HIV感染状况分3种:(1)HIV感染儿童;(2)HIV感染状况不详儿童;(3)HIV未感染儿童。由医疗机构出具儿童是否为HIV感染、是否出现症状、或是否有免疫抑制的诊断。HIV感染母亲所生<18月龄婴儿在接种前不必进行HIV抗体筛查,按HIV感染状况不详儿童进行接种。
对不同HIV感染状况儿童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建议见表1。
1. HIV感染母亲所生儿童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建议
疫苗
HIV感染儿童
HIV感染状况不详儿童
HIV未感染
儿童
有症状或
有免疫抑制
无症状和
无免疫抑制
有症状或
有免疫抑制
无症状
乙肝疫苗
卡介苗
×
×
暂缓接种
暂缓接种
脊灰灭活疫苗
脊灰减毒活疫苗
×
×
×
×
百白破疫苗
白破疫苗
麻风疫苗
×
×
麻腮风疫苗
×
×
乙脑灭活疫苗
乙脑减毒活疫苗
×
×
×
×
A群流脑多糖疫苗
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
甲肝减毒活疫苗
×
×
×
×
甲肝灭活疫苗
注:暂缓接种:当确认儿童HIV抗体阴性后再补种,确认HIV抗体阳性儿童不予接种;“√”表示“无特殊禁忌”,“×”表示“禁止接种”。
 
1.HIV感染母亲所生儿童在出生后暂缓接种卡介苗,当确认儿童未感染HIV后再予以补种;当确认儿童HIV感染,不予接种卡介苗。
2.HIV感染母亲所生儿童如经医疗机构诊断出现艾滋病相关症状或免疫抑制症状,不予接种含麻疹成分疫苗;如无艾滋病相关症状,可接种含麻疹成分疫苗。
3.HIV感染母亲所生儿童可按照免疫程序接种乙肝疫苗、百白破疫苗、A群流脑多糖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和白破疫苗等。
4.HIV感染母亲所生儿童除非已明确未感染HIV,否则不予接种乙脑减毒活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脊灰减毒活疫苗,可按照免疫程序接种乙脑灭活疫苗、甲肝灭活疫苗、脊灰灭活疫苗。
5.非HIV感染母亲所生儿童,接种疫苗前无需常规开展HIV筛查。如果有其它暴露风险,确诊为HIV感染的,后续疫苗接种按照表1中HIV感染儿童的接种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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