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首页 >疾病控制 >理化检验
清洗、消毒与灭菌基本知识
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6-04-20 00:00:00.0信息来源:青岛市疾病控制中心
字体:
一、概述
    1、清洁(cleansing)是指用物理方法清除污染物体表面的有机物和污迹、尘埃。常用的清洁方法有水洗、机械去污及去污剂去污。清洁是预防医院感染最有效而花钱少、无化学污染的基本措施。
    2、消毒(disinfection)是指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消除或杀灭外环境中或传播媒介上,除芽孢以外的所有病原体及其他有害微生物或使消毒的对象达到无害化的一种处理方法。消毒的效果受许多因素影响,如物体表面的清洁程度,有机物的粘附状况,病原微生物的种类及数量,环境的温湿度和PH值,以及被消毒物品的结构,消毒药液的浓度和作用时间等,都可能使消毒过程受到限制,甚至失败。
    3、灭菌(sterilization)是指用物理的或化学的方法清除或杀灭全部活的微生物,包括致病和非致病微生物及细菌芽孢。灭菌是个绝对的概念,灭菌后的物品必须是完全无菌的。
    4、消毒作用水平:是指消毒、灭菌方法杀灭微生物的种类和作用的大小。可分为下述四类:
    (1)灭菌方法:可杀灭外环境中一切微生物的物理、化学方法。属于此类的有:热力灭菌、电离辐射灭菌、微波灭菌、离子体灭菌等物理灭菌方法和甲醛、戊二醛、环氧乙烷、
乙型丙内酯、过氧乙酸、过氧化氢等化学灭菌剂。
    (2)高水平(高效)消毒方法:能杀灭全部细菌繁殖体、病毒、结核菌、真菌,还可消除部分芽孢。属于此类的化学消毒剂和物理消毒法有:紫外线及含氯消毒剂、臭氧、二氧化氯、甲基乙内酰脲类化合物和一些复配的消毒剂等。
    (3)中水平(中效)消毒方法:能杀灭全部细菌繁殖体、结核菌、大部分病毒(亲脂性及部分亲水性病毒)、真菌,但不一定能消除芽孢。特别是抗药性细菌芽孢。包括超声波、碘类消毒剂(碘伏、碘酊、洗必泰碘等)、醇类、酚类消毒剂等。
    (4)低水平(低效)消毒方法:可杀灭大多数细菌繁殖体、部分真菌和亲脂性病毒,但不能消除芽孢、亲水病毒和具有抵抗力的革兰氏阴性杆菌(铜绿假单胞菌和结核杆菌)。低效消毒剂有单链季铵盐类消毒剂(新洁尔灭等)、双胍类消毒剂如氯已啶、中草药消毒剂和汞、银、铜等金属离子消毒剂等。
    5、医疗用品的危险性分类:按照物品污染后造成危害的程度,将其分为如下三类:
    (1)高度危险性(关键)物品:这类物品是穿过皮肤或黏膜而进入无菌的组织或器官内部的器材,或与破损的组织、皮肤黏膜密切接触的器材和用品,如手术器械和用品、穿刺针、输血输液器材、注射的药物和液体、透析器、血液和血液制品、导尿管、膀胱镜、腹腔镜、脏器移植物和活体组织检查钳等。
    (2)中度危险性(半关键)物品:这类物品仅和皮肤粘膜相接触,而不进入无菌的组织内。例如:体温表、呼吸机管道、胃肠道内窥镜、气管镜、麻醉机管道、压舌板、喉镜、口罩、便器、餐具等。
    (3)低度危险性(非关键)物品:虽有微生物污染,但一般情况下无害。只有当受到一定量致病菌污染时才造成危害的物品。这类物品和器材仅直接或间接地和健康无损的皮肤粘膜相接触。例如:生活卫生用品和病人、医护人员生活和工作环境中的物品。例如:毛巾、面盆、地面、墙面、桌面、床面、被褥、一般诊断用品(听诊器、血压计等)等。
 
二、选择消毒、灭菌方法的原则
    1、根据物品污染后的危害程度选择消毒、灭菌方法
    (1)高度危险的物品,必须选用灭菌法(灭菌器或灭菌剂)灭菌。
    (2)中度危险性物品,一般情况下达到消毒即可,可选用中效消毒法或高效消毒法。但中度危险性物品的消毒要求并不相同,有些要求严格,例如内窥镜、体温表等必须达到高
效消毒,需采用高效消毒方法消毒。而另一些则要求低一些,例如便器、卫生洁具等用中效消毒方法即可。
    (3)低度危险性物品,一般可用低效消毒方法,或只作一般的清洁处理即可,仅在特殊情况下,才作特殊的消毒要求。例如,当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时,必须针对污染微生物的种类选用有效的消毒方法。
    2、根据污染微生物的种类和数量选择消毒、灭菌方法和使用剂量。
    (1)对受到致病性芽孢菌、真菌孢子和抗力强、危险程度大的病毒污染的物品,选用高效消毒法或灭菌法。
    (2)对受到致病性细菌和真菌、亲水病毒、螺旋体、支原体、衣原体污染的物体,选用中效以上的消毒法。
    (3)对受到一般细菌和亲脂病毒污染的物品,可选用中效或低效消毒法。
    (4)杀灭被有机物保护的微生物时,应加大消毒因子的使用剂量。
    (5)消毒物品上微生物污染特别严重时,应加大处理剂量和延长消毒时间。
    3、根据消毒物品的性质选择消毒方法
    (1)耐高温、耐湿物品和器材,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或干热灭菌。
    (2)怕热、忌湿和贵重物品,应选择低温灭菌(环氧乙烷、等离子灭菌器)等。
    (3)器械的浸泡灭菌,应选择对金属基本无腐蚀性的灭菌剂。
    (4)选择表面消毒方法,应考虑表面性质:光滑表面可使用液体消毒剂擦拭;多孔材料表面可采用喷雾消毒法。
     4、消毒的程序
除特殊污染外,凡受到患者排泄物、分泌物、血液、体液污染的器材和物品,应先清洗,使用前再按物品污染后危险性的种类,选择合理的消毒、灭菌方法进行消毒或灭菌。
 
三、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对消毒、灭菌效果定期进行监测。灭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96.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部门。监测方法见《医院消毒技术规范》。
    1、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苗剂:应进行生物和化学监测。生物监测:消毒剂每季度一次,其细菌含量必须<lOO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剂每月监测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化学监测:应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监测,如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应每日监测,对戊二醛的监测应每周不少于一次。应同时对消毒、灭菌物品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消毒物品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物品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2、压力蒸汽灭菌:必须进行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工艺监测应每锅进行,井详细记录。化学监测应每包进行,手术包尚需进行中心部位的化学监测。预真空压力蒸
汽灭菌器每天灭菌前进行B-D试验。生物监测应每月进行,新灭菌器使用前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对拟采用的新包装容器、摆放方式、排气方式及特殊灭菌工艺,也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采用。
    3、低温灭菌锅:必须每锅进行工艺监测,每包进行化学监测,每天进行生物监测。
    4、紫外线消毒:应进行日常监测、紫外灯管照射强度监测。日常监测包括灯管应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和使用人签名.累计时间应不超过1000小时。对新的和使用中的紫外灯
管应进行照射强度监测.新灯管的照射强度不得低于lOOuw/cm2,使用中灯管不得低于70uw/cm2。,照射强度监测应每半年一次。
    5、各种消毒后的内窥镜(如胃镜、肠镜、喉镜、气管镜等)及其它消毒物品:应每季度进行监测,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
    6、各种灭菌后的内窥镜(如腹腔镜、关节镜、胆道镜、膀胱镜、胸腔镜等)、活检钳和灭菌物品:必须每月进行监测,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四、消毒灭菌原则
    l、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干
净,再消毒或灭菌;特殊感染患者使用后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所有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先经消毒或灭菌处理。
    2、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物理或化学方法进行消毒灭菌。耐热、耐湿物品灭菌首选物理灭菌法;手术器具及物品、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首选压力蒸汽灭菌;油、粉、膏等首选
干热灭菌。不耐热物品如各种导管、精密仪器、人工移植物等可选用低温灭菌等,内窥镜可选用高压蒸汽灭菌或低温灭菌。消毒首选物理方法,不能用物理方法消毒的方选化学方
法。
    3、化学灭菌或消毒,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选择灭菌、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剂。使用化学消毒剂必须了解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使用方法、影响灭菌或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
制时注意有效浓度,并按规定定期监测。更换灭菌剂时,必须对用于浸泡灭菌物品的容器进行灭菌处理。
    4、甲醛气体灭菌参照《医院消毒技术规范》。自然挥发熏蒸法的甲醛熏箱不能用于消毒和灭菌,也不可用于无菌物品的保存。甲醛不宜用于空气的消毒。
    5、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的管道等器材,必须每日消毒,用毕终末消毒,干燥保存。湿化液应用灭菌水。
 
友情链接
微信